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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7月份已发布畜牧行业条例,快来看看哪些你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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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6 10: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业部工作动态

  1.农业部组织开展2016年兽医器械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
  2016年7月起至10月农业部组织开展2016年兽医器械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明确抽检范围、检测标准、工作要求。

  2.农业部组织开展2016年第六批假兽药查处活动
  2016年7月,农业部组织开展2016年第六批假兽药查处活动,要求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6家非法兽药生产企业和161批假兽药进行查处。

  3.农业部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
  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经过2个月动员部署,7月份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进入集中排查阶段,要求各地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对本地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本地区生猪屠宰行业情况,系统梳理、科学研判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隐患,研究提出解决方案。为以后开展小型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代宰”行为、屠宰环节非法添加行为等集中整治做准备。

  4.农业部紧急部署第1号台风“尼伯特”防御工作
  今年第1号台风“尼伯特”已于7月5日加强为超强台风级,将给农(牧、渔)业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农业部紧急部署台风“尼伯特”防御工作,要求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等省农业部门切实做好台风防御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农业部兽医局组织江苏等省做好汛期屠宰行业管理工作
  2016年7月初,兽医局要求江苏、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等省密切关注防汛期间生猪屠宰企业生产和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及时处置汛期突发事件,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努力确保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和屠宰企业生产安全。

  6.全国开展跨省调运畜禽电子出证工作
  近日,农业部印发《农业部关于开展跨省调运畜禽电子出证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6〕34号),规定自自2016年7月6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跨省调运畜禽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手写出证一律无效。

  7.农业部通报2015年度兽药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7月6日,农业部通报了2015年度十起兽药违法典型案例,要求各级兽医管理部门继续保持震慑态势,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8.农业部兽医局派出工作组指导湖北做好灾后动物防疫工作
  7月10日,农业部兽医局派出工作组,赴湖北协助当地开展抗洪救灾,指导做好环境消毒、紧急免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灾后动物防疫工作。

  9.2016年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
  2016年7月13日起,农业部组织开展2016年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工作,试点地区可重点围绕以下服务开展试点探索:

  1.病虫害统防统治,“一喷三防”;
  2.农机深耕深松,水稻集中育秧和机插秧,玉米、油菜、棉花、甘蔗机械化收获,秸秆、尾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和处置,农膜回收与利用,配方施肥和增施有机肥,粮食烘干等;
  3.小麦、大豆、常规水稻、甘蔗、新疆棉花等作物统一供种;
  4.畜禽粪便污水、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业投入品无害化处理,基层动物防疫,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等;
  5.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安全质量提升;
  6.12316热线咨询服务,农业云租赁;
  7.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农村财务会计代理等农村经济公共服务。

  10.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的通知
  7月15日通知,农业部组织开展2016年种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在全国选择部分种畜禽企业开展种猪、肉鸡生产性能测定,对种牛、种猪精液进行质量检测。

  11.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上半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结果的通报

  7月15日,农业部通报2016年上半年全国饲料质量安全监测结果,公布了检测结果和处理意见及不合格企业产品名单。

  农业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的答复(摘要)
  第6464号(7月1日):兽药监管和规范使用问题

  农业部将在继续加强抗生素类药物饲料添加剂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兽药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二是修订发布《药物饲料添加剂目录》,持续开展兽用抗菌药物风险评估,及时淘汰存在风险隐患的品种;三是加强养殖环节生物安全管理,促进养殖主体改善养殖条件,减少兽药使用;四是鼓励和支持抗菌肽、微生物制剂、中药提取物等新兽药研发,及时将安全有效的产品纳入允许使用范围,鼓励推广使用。五是全面系统开展全国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抗生素类饲料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六是实施兽药“二维码”制度,推进兽药产品追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全程可追溯监管。

  第8300号(7月8日):
  一、关于重新制定猪肉水分标准

  水分含量是猪肉肉品品质的一个重要指标。2001年,原国内贸易局制定《畜禽肉水分限量》(GB 18394-2001),规定猪肉水分限量值是≤77%。该标准的实施,对打击注水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近年来,水分标准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不法屠宰企业或个人注水手段花样百出,注水技术不断更新,现行水分标准不能完全满足肉品质量控制要求;二是畜禽肉水分限量检测方法不适应新的变化。为此,我部一方面组织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部屠宰技术中心)、中国肉类协会、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及有关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畜禽肉水分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研究,待进一步复核验证后,《畜禽肉水分限量标准》将提交全国畜禽屠宰加工标准委员会审议;另一方面,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严厉打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各类屠宰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二、关于活猪全国流通

  2016年5月,我部印发《关于加强屠宰行业管理 保障肉品质量安全的意见》(农医发〔2016〕29号),要求各地按照减数控量、提质升级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城乡规划、养殖规模、市场消费需求、交通运输状况和屠宰企业配送能力等因素,抓紧制定本区域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引导养殖主产区发展屠宰加工业,鼓励肉品主销区规划建设分割加工中心,减少活猪跨区域长距离流动。国资委联系的中国肉类协会也主张减少活畜禽长途运输,提倡打造区域品牌,增强产品竞争力。

  第3266号(7月8日):高压严打病死猪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国家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病死畜禽相关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5年4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都加大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我部积极推动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协调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对地方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专项督查。公安机关持续开展了“打四黑除四害”“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深化年”、食药打假“利剑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集中破获一大批病死猪大要案件,对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下一步,我部将积极协调国务院法制部门,加快修订《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争取明确对相关违法行为的罚则;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区域和部门联防联动机制。公安部门将保持对病死猪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落实监管打击措施,进一步加大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力度。

  第7984号(7月8日):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
  一、关于“两不变”

  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一系列动物防疫支持政策,有效保障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以相对较低的经济成本取得了较好的防控成效。为切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我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部署,加强部门协调,继续指导各地做好强制免疫等各项防控工作。

  二、关于“两转变”

  近年来,农业部、财政部在山东、海南等省份开展了规模养殖场自主采购强制免疫疫苗的试点,取得了较好效果。农财两部认真总结近年来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实施和试点工作情况,研究提出了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方案,拟于2017年实施。一是根据当前动物疫病防控需要,调整国家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建立强制免疫和扑杀病种进入退出机制。二是调整强制免疫补助政策。中央财政统一强制免疫病种疫苗补助比例,切块下达各省级财政。强化养殖经营者防疫工作主体责任,转变兽医公共卫生服务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实行“先打后补”,逐步实现养殖场自主采购、财政直补。对暂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继续实施疫苗集中招标采购,并探索政府购买防疫服务形式。三是完善强制扑杀政策,建立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当前,根据养殖成本和畜禽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适当提高国家强制扑杀补助标准。

  第2590号(7月12日):规范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

  国家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颁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农业部等有关部委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宣传和培训,提高广大养殖场户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印发《农业部关于促进南方水网地区生猪养殖布局调整优化的指导意见》和《全国生猪生产发展规划(2016-2020年)》,指导优化养殖布局。中央财政实施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和奶牛、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环境保护部制定出台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文件,组织开展了全国畜禽养殖场(小区)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督查,规范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查处了一批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各级农牧部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严厉打击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行为。

  第7008号(7月15日):从严制定食品检验检查标准和加大惩处

  农业部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连续7年将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作为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初步建立起一套与国际接轨的标准体系,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绩效考核。几年来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蔬菜、畜禽和水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呈现出总体平稳、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抓紧落实农产品质量标准制修订计划,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第1119号(7月15日):提高种养殖产品质量,从源头确保食品安全
  一、关于加强宣传,提高质量安全社会责任意识

  我部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和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禽畜标准化养殖场和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为重点,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同时,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引导生产经营者诚实守信,使诚信融入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

  二、关于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和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我部将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不断推进科学施肥、施药和耕地质量提升,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良好的产地环境。

  三、关于严格查处违法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

  我部将继续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和违法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落实检打联动机制,推动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质量追溯,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关于做好无公害认证工作

  我部将继续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提高准入门槛,严把认证审核关,强化证后监管,加大品牌宣传,提高安全优质品牌农产品生产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

  五、关于表彰奖励优质农产品生产企业

  “十三五”期间,我部将积极争取对“三品一标”的补贴政策,推动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奖补政策落实,带动生产经营主体重质量、保安全的积极性。

  广东省工作动态

  1.广东省积极推进《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工作
  近日, 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修订草案。7月6日-13日省人大派出2个调研组,按程序开展调研。

  2.广东省征求《广东省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7月22日。

  3.广东省就《关于开展原种猪场、祖代以上种禽场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7月22日。

  文/养猪信息网 周盼伊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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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6 11:4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畜牧业产品,开始从量到质的转变了,未来的目标,是生产优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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