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769|回复: 0

[养猪] 为销赃不留痕,盗猪贼从网上卖猪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7-8 09: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山东临沭县一盗窃生猪团伙为了销赃不留痕迹,竟通过网上“养猪俱乐部”发布销售讯息,如此快捷的销赃渠道让盗猪贼伏某觉得好爽。近日,警方从一起收购赃物案件查起,摸瓜顺藤打掉这个作案30余起的5人盗窃生猪团伙。

  倪某是临沭县玉山镇人,平日里从事贩卖仔猪经营。今年春天,倪某通过网上“养猪俱乐部”,看到有人出售仔猪的信息,几番电话联系,倪某终于和看不见的伏某搭上联系。尤其是伏某报出的仔猪价格,比市场价格便宜很多,再者伏某供应的仔猪数量大。尽管倪某感到伏某的仔猪价格便宜得有点担忧,但在利益的刺激下,倪某管不了那么多。一来二去,两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从伏某的手里购 买仔猪79头,让倪某从中好好地赚了一把。

  谁知,好景不长,今年5月初,临沭东南部区域接连发生系列盗窃仔猪案,临沭警方在明察暗访中,根据侦查获取的寻信找到倪某,倪某本来就有点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在证据面前,倪某承认伏某先后几次开车,以每头400至600元不等的价格将79头仔猪卖给自己。5月14日,临沭警方摸瓜拔藤一举打掉流窜鲁苏两省结合部的伏某5人盗窃仔猪团伙,破获盗窃案件30余起,盗窃仔猪100余头,粮食3500 余公斤,电动车10余辆,累计盗窃物品价值20万余元。

  6月9日,伏某等5人涉嫌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收购仔猪的倪某被警方取保候审。

  来源: 齐鲁壹点
中国畜牧人网站微信公众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关于社区|广告合作|联系我们|帮助中心|小黑屋|手机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24号

北京宏牧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京ICP备11016518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4-12-13 01:42, 技术支持:温州诸葛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