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菌)苗必须根据其性质妥善保管死菌苗、弱菌苗、类毒素、血清及诊断液要保存在低温、干燥、阴暗的地方,温度维持在2-8度之间,防止冻结、高温和阳光直射。弱毒疫苗最好在-15度或更低的温度下保存,才能更好地保持其效力,在不同温度下保存的期限,不得超过该制品所规定的有效保存期。猪丹毒活疫苗、仔猪副伤寒活疫苗,猪链球菌活疫苗等常采用混饲法投苗。 2、疫(菌)苗在使用之前,要逐瓶检查,发现盛药的玻璃或安瓿破损、瓶塞松动、没有瓶签或瓶签不清、过期失效、制品的色泽和性状与制品说明书不符或没有按规定的方法保存的,都不能使用。 3、接种疫苗前,必须检查猪的健康状况。凡身体瘦弱、体温升高、临近分娩不久分娩的母猪,患病或传染病流行时,一般都不要注射。应建立防疫注射登记簿,逐户逐头注射登记,并发给免疫卡。未注射的猪,也要逐头登记清楚,做到有据查,以便按期补针。 4、接种时做好消毒工作及正确使用疫苗。注射器械和针头事先要固定,做到一头一针,以避免从带毒(菌)猪把病原体通过针头传给健康的猪。疫(菌)苗的用法、用量,按该制品的说明书进行,使用前充分摇匀,开封后当天用完,隔夜不能再用。天气炎热时疫(菌)苗主要用棉花包好放在装有冰块的保温瓶里以免气温过高影响免疫效果。 5、注意观察接种后猪只的反应。接种疫苗后,在反应期内应注意观察,若出现过敏、应激状况时应立即进行处理;若出现体温升高、食欲减退、精神委顿或表现有某种传染病的症状时,必须立即隔离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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