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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根治“瘦肉精”违法问题,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2013年农业部继续在全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各地深入实施《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着力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取得了新的成效。
防止“瘦肉精”进入食品链,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但监管部门有告知和指导的义务。高法、高检公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农业部及时举办培训班,邀请参与起草的同志进行解读,各地以此为重点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截至2013年10月底,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共组织与“瘦肉精”有关的培训1.2万场次,通过媒体宣传4.67万次,发放宣传材料669万份。
在养殖相对分散、追溯体系尚未全面建成的现实条件下,抽检是质量安全监管不可或缺的手段。2013年,农业部继续组织实施养殖场户“瘦肉精”专项监测计划,在生猪养殖大省开展“瘦肉精”交叉拉网监测,对肉牛肉羊大省实施突击抽检,对公布禁用的“瘦肉精”类物质进行全面排查。各级畜牧兽医部门争取经费近5亿元,抽检各类样品941.4万批次。以屠宰环节为重点、各环节统筹兼顾的抽检制度基本形成。福建、浙江等省对定点屠宰场形成了“县级天天抽检,市级月月抽检,省级季度抽检”的工作制度。
经过持续推动,目前省际之间、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渠道畅通,跨省案件通报协查、涉嫌犯罪移送等工作机制有效运转。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各级畜牧兽医部门在“瘦肉精”专项整治中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09起,向公安机关移送63起。
据农业部监测,2013年畜产品“瘦肉精”抽检合格率99.7%,养殖环节活畜尿液抽检合格率99.9%,饲料样抽检合格率100%。各级畜牧兽医部门抽检各类样品941.4万批次,合格率99.95%。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看,目前“瘦肉精”问题总体可控、稳定向好。下一步,农业部将认真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毫不松懈地抓好“瘦肉精”监管。
摘自:《中国畜牧兽医报》(2014年01月13日 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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