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财宝典》—新牧网 实习生 魏变胜
2010年来,国家以联合育种为目的,先后遴选了到目前为止共74家国家核心
生猪育种场,然而,近日全国
种猪遗传评估信息网(
www.cnsge.org.cn)公布的“2013年第四期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遗传评估报告”的结果却让人担忧。据了解,本次分析数据来自74家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于2013年11月24日前(含11月24日)上报至“全国种猪遗传评估信息网”的种猪登记数据和性能测定数据,数据范围是2007年至2013年,涉及杜洛克、长白和大白3个品种。
根据评估报告,记者发现,在有数据记录的58家国家核心育种场中,无论是哪一个品种都没有任何关联场的有7个,比例超12%;而与其他3个或3个以上核心育种场保持持续性的遗传交流的核仅有43个,不达标的场数为15个,比例超25.8%。以致于报告称由于各
猪场之间的场间遗传关联不大,不适合进行联合遗传评估,因此本次遗传评估按场分开估计各猪场的育种值和选择指数,各猪场之间的结果和排名没有可比性。
设核心育种场意在联合育种
据了解,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遗传评估报告,是全国种猪遗传评估中心进行的遗传评估和关联率估计,旨在推进全国种猪性能测定和遗传评估,加快遗传改良的进展,以实现联合育种。
联合育种是指在一定范围(地区、省、全国)内进行统一规范的生产性能测定联合(跨场)遗传评估,将优良遗传资源(种畜)共享。其目的是扩大育种群规模(从而增加遗传变异、提高选择强度)、充分利用优秀遗传资源(尤其是种公畜)、更有效地应用现代育种理论和方法、提高育种效益等。联合育种包括性能测定、数据管理、遗传评估与遗传交流、
人工授精体系和网络信息系统,其中遗传评估是联合育种的核心。
一直以来,我国生猪遗传改良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对国外优良种猪依赖程度高,存在“引进-退化-再引进-再退化”的严重现象。针对我国猪遗传改良方面存在的这些问题,农业部于2009年实施《计划》,2010年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遴选评审正式启动,至2013年10月30日,我国已确立了74家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其总体目标是立足现有品种资源,着力推进种猪生产性能测定,建立稳定的场间遗传联系,初步形成以联合育种为主要形式的生猪育种体系。
根据相关规定,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可获得政策上倾斜和专家对口支持,还可经授权使用“国家生猪遗传改良计划”标识,用于种猪生产、销售和宣传推广。但此次评估显示,联合育种并不理想。
各自为营阻碍场间交流
根据本次评估报告的内容可知,共有58个(WSXX和WSQY分开统计)国家核心育种场在表中有记录,不足理论数据74家(WSXX和WSQY合计统计)。其中杜洛克品种评估的场有42个,有关联的为40个;长白品种评估的场有53个,有关联的35个;大白品种评估的场有57个,有关联的为40个。在有数据记录的58家国家核心育种场中,无论是哪一个品种都没有任何关联场的有7个。根据《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09-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每个国家核心育种场至少应与其他3个核心育种场保持持续性的遗传交流,但这58个核心场中关联场大于等于3的只有43个(如图)。
根据评估报告发现,2010年第一批入选的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的猪场如FXBF(阜新原种猪场)至今没有与其相关联的猪场,而2013年刚入选的猪场中,FJYC(南平市一春种猪育种有限公司)的长白猪与其他8家猪场有关联。根据《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管理办法(试行)》,不履行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事项要求,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按照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及实施方案的要求,参与建立场间遗传联系工作”,不配合开展遗传交流的工作的,情节严重的将会取消“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资格。另外,《实施方案》中提到被取消资格的猪场会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布,但对不配合交流的情况没有详细处罚规定。对于目前关联场数为“0”的猪场,也并未看到有取消资格的相关消息。
对于目前这样的结果,一位全国猪联合育种协作组专组成员表示,“制约联合育种开展的因素有二:首先主要是遗传交流不到位,因为有些人从个人利益出发,担心通过联合育种失去自己的优势,没有考虑到国家的长远利益,如果中小型不联合,单独去搞育种,永远赶不上发达国家的育种水平;另外在组织方面,对联合育种的认识和保障不够,保障包括政策性保障及育种设备的保障,如果没有统一的设备测定数据,那么每个场之间的数据没有可比性。”另一位相关专家也表示,“联合育种能提高全国的育种能力,但对之前在育种方面投入大的企业有失公平,他们不可能愿意与其他小企业共享结果。”这也正是联合育种一直搞不起来的原因。(来源:农财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