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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规定,“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并首次提出了“家庭农场”概念。中国农业部官员曾表示,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中央的政策是养殖业改变的风向标,自从文件出台后,各地纷纷开始推广家庭农场,我们来看看畜牧业方面的动向。
【甘肃张掖网】年58岁的高台县宣化镇站南村村民赵琦经营着一个面积120亩地的家庭农场,还饲养着100多只羊和200多只鸽子,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家庭农场主"。当地大力推广“"青贮氨化--秸秆育肥--粪便还田--草茂粮丰"的农业生态经济循环模式。
【山西日报】太谷农民积极试水家庭农场,43岁的陈志吉是水秀乡冯家堡村的养猪农场主。2000年,陈志吉瞅准生猪市场,在村内建立了第一个生猪养殖场,历经10余年,当年的养殖场已成为颇具规模的“家庭农场”,现有生猪500多头,母猪60多头,年出栏800余头,年投资120余万元,年净利润30余万元。
【广西新闻网】《南宁市家庭农场申报认定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施行,只要达到相关的条件,就能申报家庭农场,当上“农场主”。比如,在畜牧类方面,要求农场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这包含距离铁路、公路、城镇和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1000米以上;距离其他畜禽养殖场所1000米以上;距离畜禽屠宰场、畜禽产品加工厂、畜禽交易市场、垃圾及污水处理场所等区域2000米以上;非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内;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宜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有对畜牧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具备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湖北农业信息网】5月23日,武汉市黄陂区木兰乡令牌店村村民凌志辉,在当地工商所申领到了以“森鑫种养殖家庭农场”为名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成为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主”,成为武汉市第一个、湖北省第一批“吃螃蟹的”。
【新华网济南】中国多个农业大省相继出台家庭农场扶持政策,给正在“困惑”中摸索的家庭农场主送了场“及时雨”,农场主普遍盼望政策尽快落实,中国的家庭农场发展或将迎来春天。
本网小编认为家庭农场其实是在中国国情的基础上考虑“资源整合“,也是当前小型养殖户的福音。但是真正实施起来,可能还得面对土地资源、当地政策以及农业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对此,小编邀请各位畅谈对家庭农场的看法,欢迎您留下您的高见!小编将免费赠送《谁的家庭被农场照亮:家庭农场规划建设与经营指南V1.2》电子版一份,供您参阅,请在您的精彩回复后面@您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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