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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采用科学的取样方法,使所取样品具有代表性,样品质量性状能反应整批原料质量情况,确保原料质量。
(二)、范围:所有进厂原料,包括 A、B、C 三种:
A 类:载体、稀释剂、常量矿物质、微量元素等大宗原料。
B 类:维生素、药物、添加剂等微量添加剂。
C 类:液体类原料。
(三)、操作步骤:
1、 器具准备:
1)、取样器:干燥、清洁无污染,易操作;
2)、样品袋:干燥、清洁无污染,且能有效保存样品的自封带、量杯、移液管等;
3)、刀具: 能轻易划开包装的刀具。
4)、锁扣: 取样结束后,扣紧袋口用,使原料能保存完好。
5)、不干胶和透明胶带:取样结束后,封好包装。
6)、记号笔:取样记号,表明该桶(箱)原料已被取样,尽快使用。
2、 取样数量:
1) 载体及大宗原料每批取样不少于 40 袋,样重 500 克以上。
2) 微量元素每批取样不少于 50 袋,样重 500 克以上。
3) 对于袋装和桶装药物、维生素类原料,每次购入的同一批号的料中任选一袋(桶)取样。维生素、药物、添加剂及液体原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4) 对于袋装和桶装非药物、非维生素类原料如氨基酸、乳清粉等,每次购入的同一批号原料中任意选 3-5 袋(桶)取样,样重 500 克左右。
3、 取样位置:
A 类:在货堆的不同方位选择取样区,并设定取样中心,采用“M”或“Z”形法取样,在卸货过程中可随机取样;
B 类:采用随机取样法,石粉第一次取样采用“X”形或边缘取样法。
4、 取样重量:
A 类:每批原料取样 3Kg(1Kg 品管留样,1Kg 送化验室分析,1Kg 化验室留样);
B 类:每批原料取样重量 0.5Kg,且应为检验所需用量的 4 倍,或据情况而定;
5、取样操作:
A 类:取样钎槽口向下,从包的一角插向包的对角,样钎进入 3/4 料层,然后转动取样钎,槽口向上并取出,每包取样次数一致。
B 类:打开包装袋后用勺子或取样器取样,取样完成后做好密封工作。
C 类:用清洁、干燥的开口采样器从溶器内的全液位采样,将采样管慢慢放入液体中,使管内、外液面保持一致,分上、中、下三层进行采样,到目的样层时闭上管的上端,提出采样管,放入清洁的容器中。
5、 样品混合:按四分法处理样品,将最终取得的样品一式三份进行送样、留样。
6、 贴具标签:将样品贴上“样品标签”,封存好送往化验室检测。
7、 取样登记:样品送到化验室,作好记录后签字,同时交待好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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