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截的农用车里有31头病死猪。
专人低价收购生病、死亡的母猪或生猪后,再转卖给加工者,进而卖到市场上,提供给从事腌腊制品的销售商,形成一条集收购、运输、腌制和销售于一体的利益链条。
昨日,南充市嘉陵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这一特大病死猪肉案中的30名被告,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分别被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至60万元不等罚金。宣判后,10余被告当庭表示不服。
凌晨突检 篷布遮盖31头死猪
去年8月12日凌晨2时许,嘉陵区吉安场镇口武装检查站民警对过往可疑车辆和行人进行治安检查时,一辆盖着篷布的大中型农用拖拉机引起了民警注意。
篷布揭开瞬间,一股刺鼻的恶臭扑面而来。经现场检查,车上共装有31头开膛剖肚未除毛的死猪,重量约2500斤。民警立即扣押该车,并将车主尹辉、货主陈平带回派出所盘问、调查。
据陈平交代,8月11日晚,他从养殖户孙芬处收购死母猪等750斤。8月12日晚零时许,又收购了1500余斤病死猪,加上自己当天收购的300余斤病死猪共31头2500斤左右。因自家两个冰柜太小无法存放,遂联系了在顺庆区加工病死猪肉的“老客户”何军,双方约定当晚在何军的“加工厂”交易。
因案情重大,民警随即向领导汇报,“8.12”专案组迅即成立。经明察暗访、调查取证,30名涉案人员被全部抓获,18个非法食品加工窝点被查封,30余吨病死猪肉及腌腊制品被封存。
收运制销 一条龙“犯罪链条”
随着涉案人员陆续落网,一条集收购、运输、腌制、销售于一体的病死猪肉一条龙“产业链”被彻底揪出。
家住武胜县的农民陈平在当地因收购病死猪肉颇有名气,谁家饲养的猪死亡后,都会拉到陈平家“降低损失”,陈平也见猪就收,甚至连农户家丢弃的死亡猪仔都不放过。
几年后,在顺庆区开屠宰场的何军慕名找到陈平收购猪肉。在此期间,孙芬、何辉、李伦父子等人相继进行贩卖病死猪肉行为。2010年冬,李伦父子又与何军联系上了,先后向其“供货”17吨左右。因做的不是“正当生意”,陈平和李伦父子收购一定数量病死猪后,都于凌晨时分叫尹辉帮助运输,并支付高于普通运费的价格。
病死猪肉“进场”后,何军的妻子都会于凌晨到场接收、搬运。从事猪皮收购生意的杨明、杨飞则对病死猪进行剐皮并廉价收购。党磊承接分割、处理病死猪肉。
猪肉“成型”后,李云负责运输到冷冻库储存,或者按照何军授意,直接拉到顺庆区某市场直接低价卖给摊贩刘萍、耿珍、杨练。三人再将病死猪肉加工成腊肉或者香肠对外出售。
利益档案 15本卷宗触目惊心
翻开厚厚的15本侦查卷宗,30名被告的“利益档案”让人触目惊心。
公安机关在顺庆区一冻库老板家中搜出入库单57张,在其冻库中查获已分割的病死猪肉386件近14吨;在遂宁市另一冻库中查获用编织袋包装、每袋约25千克的病死猪肉165件。
冻库老板张罗供述:“冻的都是病死猪肉,有些货我看过,肉色很红很不正常,有些肉表皮已经发绿发黑,闻起来有恶臭味,很明显是病死猪肉。”“本来不想给他冻,但考虑到冻库的效益问题就收下了!”
摊贩耿珍在顺庆区租用“加工房”,将病死猪肉制作成腊肉、香肠后,在市场摊位上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或者批发给广安(微博)岳池的“二道贩子”或者营山县某食店转售。
处以重刑 分别判刑1到7年
法院认为,何军、党磊、耿珍等11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陈平、陈虎、孙芬、李伦等19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其中,何军伙同党磊等人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的金额在十万元以上,长期大量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持续时间长,具有其他严重情节。何军等7人系共同犯罪,何军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尹辉明知陈平、李伦父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帮助运输,分别与陈平、李伦父子形成共犯,陈平在与尹辉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昨日上午,法院对30名被告分别作出1到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万至60万元不等的判决。10余名被告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服。
原标题:南充特大病死猪肉案宣判 30名被告被判1到7年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