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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修订实施后,今年首次对饲料生产企业开展年度备案工作。记者从市农委获悉,我市有10家饲料生产企业顺利通过了市级备案,未通过备案的企业正按照修改后的有关条例全面整改。
据悉,此次年度备案工作主要针对2012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和省农委颁发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的饲料生产企业。年度备案工作中,畜牧部门深入每家企业的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化验室等部门,仔细检查生产设备运转、化验仪器使用和校准、生产销售记录、检验化验记录、原料及产品标签、相关人员配备及资质、原料和产品留样等情况,并现场打分,同时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来源于: 芜湖日报 作者:胡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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