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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报渔、蚕、蜂用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申报资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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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6 22: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闻来源:农业部兽药审评委员会


农业部兽药审评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审评办[2006]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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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报渔、蚕、蜂用药地方标准
升国家标准申报资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牧(农业、畜牧)厅(局):

按照农业部兽医局的部署,兽药地方标准清理工作将在2006年步入快速审评通道,地方标准的技术审评工作将全面提速。从2006年2月份开始,我办计划首先对渔、蚕、蜂用药地方标准按类别进行集中审评。

请各地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积极组织,催促辖区内各渔、蚕、蜂用药生产企业抓紧时间准备材料,务必在2006年2月10日前报送我办,以便审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对逾期未报而错过集中审评者,我办将按受理的先后顺序组织审评。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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