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873|回复: 4

[执业兽医师] 农业部修改执业兽医管理办法的解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13 14: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农业部决定对《执业兽医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2012年12月4日-2013年1月7日期间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四十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聘用的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的兽医人员,可以凭聘用合同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但不得对外开展兽医执业活动。
第四十条 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实验动物饲养单位、兽药生产企业、动物园等单位聘用的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的兽医人员,可以凭聘用合同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但不得对外开展兽医执业活动。

第四十一条  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可以规定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依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程序注册后,在一定期限内从事执业兽医师相关诊疗活动。
前款期限由省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确定,但最迟不得超过2017年12月31日。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兽医师,注册机关应当在其执业证书上载明“依法注册”字样和执业期限,其管理适用本办法有关执业兽医师的规定
笔者分析:之所以做上述第四十条的修改,目的是加大执业兽医师的考核力度,降低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出租现象发生的概率!增加第四十一条可能是考虑到这几年的执业兽医师考试通过率太低,要放宽对“执业助理兽医”行医的限制,这说明以后的执业兽医考试通过率不会大幅度提升!这两条修改意见放在一起,一条是从严管理,一条是从宽管理,显示了管理者们的意见并不一致!我认为这对我国执业兽医师队伍建设不会是一件好事情!
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执业兽医师网www.zhiyeshouyishi.com

中国畜牧人网站微信公众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
发表于 2012-12-18 21:46: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关键是考过了 怎么用,怎么管理
从目前来看  考与不考 只是一张纸的差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9 09: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的执业兽医师管理首先是要求考出执业资格证书,这个证书的重要性在于:诊疗机构审批必须得有此证书;处方必须要执业兽医师才能开。比方说某宠物医院给小狗打针,假如出现医疗事故,首先要看该医生是否有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如果没有就会负全责。随着执业兽医师证书的普及,监管部门开始逐步对兽医队伍的从业资格开始排查,没有相关证书者将被视为非法行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1-16 16:4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兽药123 发表于 2012-12-18 21:46
关键是考过了 怎么用,怎么管理
从目前来看  考与不考 只是一张纸的差别

任何一个政策都是要慢慢完善的。。。自己的一个个人计划都是需根据实际情况作调整。。。更别说要在全国实行的政策了。。。考这个证,以后肯定有用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关于社区|广告合作|联系我们|帮助中心|小黑屋|手机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24号

北京宏牧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京ICP备11016518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5-2-6 21:44, 技术支持:温州诸葛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