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明白,换人不是整治人,更不是抛弃人----就像善的东西是自起源自组织一样,恶的东西----我把它看做并不存在实体的,所谓恶,只不过是善的欠缺,是善的还不够----具体不展开论述了-----这种“欠缺”,在某种方面是“模拟”善进行“自组织”(其实还是善的自组织,是其他方面自组织了,这种方面的不平衡在复杂系累加原则下显得更加欠缺)。一旦整治人和抛弃人的情绪浮上台面,会对车间管理带来毁灭性的隐患。其毁灭性大到即便把感染过绝望的产业工人调离车间来把原车间解散,人员依然会把这种被抛弃的绝望传递到新车间,即便没有形成主流,也会由于“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的情绪传播,造成“新”车间各工段间配合凝滞。所以,换人不是整治人,更不是抛弃人,而是救车间,救人。
不明白这个道理就理解不了对产业工人的管理。
以上做法中,前两种作法简单,没有奥妙可言,但是有效。不过,并不是任何时候都方便这么做的-----在大公司不同车间或子公司内做平调或提升或降职是很方便的,但是对于小公司和刚成立的公司就不容易了。这样就只有进行第三种换人的方式。也就是实际上没有人被换掉,却实现了换人。这时需要注意的有这样几点:
1, 分开培训。不同岗位培训不交流----即便培训内容一样。
2, 让工人“误认为”是以技术培训为主,大讲消毒原理和无菌原理,在讲原理的实施时,讲出真正的重点----人员配合和岗位职责。(技术当然是基础,不过一座大楼可不仅仅是基础就可以叫“啥啥大厦”的。)
3, 总工可以不懂复杂和过程工程,但是,技术厂长,或分管技术副主任必须懂,下面技术员懂得过程工程的必须占到一半以上。这些岗位的人员一定要和其他员工分开培训。
4, 在员工认识水平提高后,必须,哪怕实际上就是替罪羊,也要找到“众望所归”的责任人进行处罚,但人数一定要偏少,比员工构想要少得多----如果被处罚人不服,可以推迟处罚,直到被处罚者认识到为止,则重罚。当然,处罚方式多样,要足够严厉而不能一杠子砸死。
为什么强调换人呢?原因是,依据复杂系自起源自组织原则,引导车间走向新的方向。走向哪个方向?配合紧密。配合要紧密到什么地步?所有责任可追溯。
到了这个地步,就可以把二类染菌处理好,来吧问题当做一类染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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