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街坊去世了,死于绝症。享年五十有七。
生老病死乃自然规律,没什麽值得大惊小怪的。但他去世一月有余,至今灵魂还没有安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少不了他。这源于他留下的一份遗嘱。
这位街坊是个拥有几百万的富翁,据说遗产分配的情况是:年近九旬的母亲和亲生女儿各得现金八万,其余全部财产归‘新人’所有。全部财产包括住房(两套),股票(百万),小车(宝马)及现金,存款和高档电器等等。‘新人’是他结婚不到一年的妻子,这位街坊的老伴先他一年病逝,老伴走后不到一月他迎娶了新人。
街坊的女儿已经成家另过,现在她和奶奶联手在法院和‘新人’过招。女儿的理由是:
我妈妈买的宝马凭啥送给贱人?(大约贱人就是新人,呵呵)
我妈妈买的房子凭啥贱人有份?
存款是我妈妈生前就有的贱人怎能继承?
奶奶年事已高,据说在法官面前翻来覆去说的就是:我的家产凭啥让狐狸精拿去?
大家估计这祖孙两个未必能赢,因为富翁死前写好了遗嘱签了字并进行了公证,还特别注明不动产的更名过户手续已办好待他离世后生效,据在场的见证人透露,富翁是在那个新人的怀抱里断气的!他确确实实是想把一切财产都留给新人,因为爱她爱到了骨子里!遗嘱的所有法律条件都具备,可以视为富翁真实意思的表达,那遗嘱上说‘全部财产归爱妻’可没有说全部财产归爱女和慈母!
人们在议论这事时的态度男女各异:女人们自然是一致谴责那富翁的!谴责他对自己亲人的无情,声讨他的花心(妻子尸骨未寒即迎娶新人)那个不到四十的新人自然被贴上爱财的标签;
男人们的想法却与女人大相径庭,他们认为这事很正常:那个新人在明知富翁有绝症的情况下义无反顾嫁给他,尽心尽力侍奉在病床前,结婚一年有大半年都在医院度过,这种爱不是金钱能换来的,所以那新人得到财产也不为过。‘他们上厕所都手拉手’那种爱情几人经历过?男人们羡慕的说!
这个街坊的原配和他一起生活了三十多年,这个新人和他在一起生活不到三百天,三十年的大约上街都没拉过手,而三百天的时时处处都十指相扣,相形之下哪个更称得上是爱情?爱情深浅的程度靠什麽来衡量呢?
女人们强调道德,男人们推崇爱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咋说都可以,我不明白的是,男女两边的看法差距咋就那麽大捏?
地震过后人们对人生仿佛有了更深的感悟,但每个人的感悟都是不同的。大约婚姻也一样,不是身临其境,怎麽说都是在隔靴搔痒!
还是那句老话:鞋舒不舒服只有脚知道,一千个婚姻大约有一万种模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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