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件事写出来?
我有一个很好的朋友,我们相交近30年。在我的印象中,她是一个很有气质的女人,年轻时可称之为淑女,长得漂漂亮亮,说话轻言细语。现在50多岁退休的人了,给人的感觉仍然是秀秀气气文文静静,可是她却干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情,把我吓得目瞪口呆!
那天她把一个男人带到我面前,介绍说是老李。她和老李每周见面还到宾馆开房!我看那个男人说话通情达理的,她介绍说他是大学老师,他俩是晨练打羽毛球认识的已经快一年了。她刻意把人带到我跟前看来这事没打算瞒我,可说实话当时我的眼球却差点掉出眶外------这不是婚外情麽?且不谈两人都有家庭,就是我们这个年纪,到宾馆开房,打死我也不信啊!可信不信不由我------这事儿还就真发生了!
瞅机会我和朋友单独谈了一次,详细的分析了这事的利弊---------我是尽朋友之责,听不听在她自己。果然不出我之所料,她完全不能接受我的意见。她说她爱老李,老李也疼她,他们并非是一夜情。
我说你们违法了,
她说法律是保障人民幸福的,如果对幸福形成了桎梏这样的法律要来何益?再说法律管的是重婚而他们并没有领证,细究起来法律还真管不着!
我说你们都有各自的家庭,怎麽面对家人?
她说家人这多年怎麽没考虑过我呢?
我说如果家人和你们反目,你们能舍弃现有的一切重组新家吗?
她说当然!
我说口水能淹死人,你能面对旁人的鄙视和责难吗?
她说当然!
我说这事儿别人要知道了咋办?
她说我为何要考虑别人的看法?这辈子都为别人活了为什麽不能为自己活一回?
我不明白这个50多年都温柔文静的女人哪来这十足的勇气?她倒象屠格涅夫著名诗作《门槛》里的那位俄罗斯姑娘,义无反顾勇往直前!屠格涅夫称那位姑娘为圣女,我这位朋友该称作什麽呢?她要是个道德败坏之人也不足惜,但这辈子她就没越雷池一步啊!
那位大学老师的妻子因车祸成了植物人,几十年来都是他在照料着,她没有别的亲人,自然他不能提出离婚;我的同事和她的丈夫同床异梦几十年,年轻时为了孩子不能离婚,中年时为了公婆不好提离婚(她公婆中风卧床六年都是她照料的),晚年丈夫住院开刀(胃切除三分之二)不忍提离婚。可气的是她付出的这一切并不被丈夫理解,那男人脾气暴躁从来对她就没个好脸色!忍无可忍时她提出离婚,那是她退休后仅有的一次!可那男人说等他死了都不让她如愿,一次次的争吵让她心理疲惫到极点,最终连法院都没去--------已经懒得离婚了!
我的朋友说男人要人爱女人要人疼,可是她的婚姻里既没有爱又不被疼,两人却捆在一起过了一辈子!貌合神离的婚姻在我们这代人中并不鲜见,同床异梦的夫妻更是比比皆是。虽然用今天年轻人的眼光来看好像不可思议,但确确实实我们这代人的婚姻就是如此!与现在的人们相比,那时的我们多了一份责任和忍耐,却少了不可或缺的爱情!今天终于有一份爱情到身边了,为自己活一回于情于理都不过份,只是偏离道德之轨难以得到社会承认,一般人轻易不敢尝试罢了!
一边是道德约束,一边是个人意愿。道德与个人意愿相较,真正符合人性的倒是后者,只是道德有法律支持,个人意愿却受舆论谴责。试问组建家庭是为了什麽?有家没有爱还不如打单身呢!可能有人会说他们不符合程序,应该离了婚再谈这件事情,可他们离得了吗?既是家庭这辈子没给过他们爱,现在他们这样做大概也不属大逆不道吧?
他俩的行为是一夜情?第三者插足?还是真挚爱情?回归人性?一时还不好定论;对社会来讲是进步还是倒退呢,一时也说不清楚,
唉!郝芯的‘琴’这回可没法弹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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