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0-11-4 17: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叶赫娜兰.孤城 于 2010-11-5 11:09 编辑
一点浅见:
在现代社会中,为官者吟诗作词,抒发情感未尝不可,每个人都有这种自由和权利,毕竟诗词文学是我们整个民族共有的文化组成部分。但话说回来,吟诗作词,自娱自乐可以,水平高低就难讲了,至于能否有资格称一称“文人”那就更无谱可靠了。所以,在把自己的作品拿出来评奖之前,还是先掂量掂量它到底有几斤几两,能不能压得住人民大众的评价。如果说作者万一不小心将自己的作品流传到市面上,我们还可把他看做是玩笑恶搞,批批笑笑也就罢了。但是如果冠以“××文学奖”之头衔,用××大文学家之名为其正名,还为自己胡乱地取一个××文体, 将其以"正面"的形象强加给人民大众,那就是犯错了!
我不知道某个作品以怎样的流程来评奖, 是先得到大众读者的肯定,经受住一段时间的考验再得奖,还是先得到某几个奖委会评委的正印标签之后,再把它推给读者大众?不管实际上如何操作,我认为应该是前者更科学吧. 那试问 有多少读者认为这首"红"极一时××体有资格获得如此之高奖项呢?
令: 如果以搞怪文学作为一种出名的工具,那就是对文学的一种亵渎,对中国优秀文化的污蔑,同时也是对人民大众的不尊重! (真正好的东西不需要某某奖为其正名,人民大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真要是得奖了那也只算是辅助鼓励,真正重要的还是其存在的价值.)
借鉴帖主一句话: “书是有灵性的. ” 如果我们不够尊重它,它会伤心哭泣的!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