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大大山 于 2010-10-23 10:35 编辑
没丈母娘的房客要吃亏吗?
楼市新政调控细则出台,市民热议的焦点是享受“第一套房”待遇,“假离婚”、“借他人证件”等规避政策的“对策”也纷纷出笼,最搞笑的莫过是“女婿娶丈母娘”。 “女婿娶丈母娘”源于网上看到一则《女婿跟丈母娘结婚能省过户费》的帖子,号称可以“以最低成本将房子过户给父母并购入二套房”。 对象:夫妻已有一套产权房,产证上有夫妻的名字,想享受“第一套房”待遇。 规避对策: 1夫妻离婚,房子给老公,去掉老婆的名字; 2女方爸妈离婚; 3老公与老妈(丈母娘)结婚,房子加上老妈的名字; 4老公再与老妈离婚,房子给老妈,去掉老公的名字; 5然后两代人同时复婚,房子加上老爸的名字,同时小夫妻就可享受“首套房”政策。 这段文字游戏幽默地讽刺了“曲线购房”的闹剧,乱伦乎?无奈乎?醒世乎? 古代有《女婿娶丈母》的鼓儿词,如今真的要变成现实?真的世风日下? 从法律角度讲并不违法,但违背了伦理道德。 而且,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离了就是离了,房子给谁就是谁的,转来转去,人财两失的话也只能道德上说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建议出台补充细则堵住漏洞,好好打个补丁,不然会引起道德混乱。 不要让没丈母娘的房客感到吃亏,说不定跳出些没丈母娘的宵小,搞什么“老公公娶儿媳妇”的花招,影响世风。 馊主意不仅仅是要遭到众人唾骂的,而且要立即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