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079|回复: 1

[其他信息] 小龙虾捕捞过度种质退化 湖北颁令严禁野外捕捞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3-5 11:0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北省政府昨日向全省颁发通告,禁止使用小网眼网具捕捞小龙虾,禁捕期内严禁在天然水域捕捞小龙虾。对违反规定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通告说,小龙虾(克氏原螯虾)是我省优质水产品,深受消费者喜爱,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为促进农民增收作出了较大贡献。但由于捕捞过度、野生资源急剧下降、种质严重退化,小龙虾产业的发展已受到严重影响。

  为加强小龙虾野生资源保护,加快种质资源修复,保障小龙虾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在湖北境内天然捕捞水域实施小龙虾禁捕期制度。

  公告规定每年9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为小龙虾禁捕期,禁止在省内长江、汉江和湖泊、水库等天然水域捕捞小龙虾。在非禁捕期内,禁止使用网眼规格小于1cm的网具捕捞小龙虾。

  公告还规定,小龙虾禁捕期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摘自:湖北日报
中国畜牧人网站微信公众号

评分

参与人数 1论坛币 +1 收起 理由
zuoyf + 1

查看全部评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
发表于 2010-3-5 11:5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过 谢谢

评分

参与人数 1论坛币 +10 收起 理由
system + 10 第一个回复系统自动奖励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关于社区|广告合作|联系我们|帮助中心|小黑屋|手机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24号

北京宏牧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京ICP备11016518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4-12-22 16:12, 技术支持:温州诸葛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