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kq79312 于 2010-2-6 11:06 编辑
农业部1224号公告在各省市自治区已经开始认真执行。现已发现如下问题:
1、微量元素的阶段划分与2004版标准略有冲突,标准以35kg为界,1224公告以30kg为界。企业如何操作?因为企业产品标准要以2004版标准为准,相应的产品标签是以企业标准为准的。现国家和各省检查1224公告执行情况是以1224公告为准。如是就产生了冲突。
2、地方标准与1224公告的冲突:如DB35/562-2008中,铜分别为250mg/kg、150mg/kg、25mg/kg;而1224公告则是分别为200mg/kg、150mg/kg、35mg/kg。让人无法理解。严于国家1224公告?250mg/kg明显比200mg/kg高!比1224公告宽检?25mg/kg却双比35mg/kg低呀!双如DB35/562-2008中,锌为250mg/kg。而1224公告则是200mg/kg、150mg/kg两阶段。也让企业无法操作。
3、脂溶性维生素的添加量与限量无法控制。因脂溶性维生素类在饲料中易氧化分解,原来企业的做法是提高安全裕量。而我们现在用的多维中,商业的复合多维安全裕量到底能有多少?饲料企业的配方师是无法知道的,再说那些脂溶性维生素在全价料、浓缩料、预混料中的氧化降解率是多少?目前也没有具体数据可查。故添加多少才能既保证效果又不超过1224公告的限量就是个问题了,尤其是在预混料中。
4、关于砷、铬等卫生指标:砷的长期添加会在猪体内慢性积蓄,不但是会制成环境污染,更直接的是人长期食用这样的畜产品会制成中毒,比如现在普遍视力下降,新生婴儿近视普遍、人们头发易脱落等等。国家只是规定绿色养殖饲料中不准使用砷制剂,而没有在1224公告中规定,福建省在DB35/563-2008中就规定了饲料中不准使用砷制剂。这点很好!值得全国学习。我记得以前的教科书上说过:铬对环境污染后很难治理。而现在却有很多企业在推广使用铬制剂。我个人认为:做一名有良知的中国人,应该有保护我们环境的义务与责任。建议国家对铬制剂的使用加以限制。
5、现有的原料数据库从技术上支持不够:现有的饲料原料数据库中,很多原料没有微量元素及脂溶性维生素的含量,一般饲料企业在设计配方时没法考虑到这些含量对产品最终指标含量的影响。如:各种常量矿物质元素和载体中的微量元素含量(铁、锰、锌等)。而我国饲料企业目前又不可能都去购买原子光谱仪去对每批原料进行各种指标的检测。故执行起来很难操作。建议国家应组织科技力量对饲料原料数据库进行完善。
以上所提为本人在工作实践中所遇。只代表个人意思。请生产砷制剂、铬制剂企业见谅!没有别的意思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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