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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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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28 16: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氧气疗法  
     当犬处于缺氧状态时,在短时间内就会使大脑产生不可恢复的组织病理变化。外科麻醉引起的氧不足,可产生肉眼可见的损害和精神异常。严重缺氧则可危及生命,必须尽快输氧。但不同生理状态犬对缺氧的耐受性是不同的。以妊娠母犬和胎犬对缺氧虽为敏感,实验性使妊娠最后1周内犬短时间缺氧,可在几小时内导致流产,所生仔犬87%于生后几周内死亡,存活的仔犬在6周龄以前有阵发性痉挛症状。成年犬在大脑循环急性阻塞所致氧不足时,在20—30秒种内便可引起自发性呼吸停止;而8一10日龄的仔犬则需5分钟,初生仔犬需27分钟。
     在犬病临床上,氧气疗法常用于使用麻醉药过量而引起的呼吸抑制、呼吸道阻塞所致的呼吸困难、心力衰竭以及各种危症时的抢救。输氧方法有气管插管法、鼻腔插管法、密闭式呼吸装置等。气管内插管时,可用胶管与氧气筒和流量计连接输氧。在危急时刻,可把氧气管直接插人鼻腔达咽喉部进行输氧。输氧应控制其浓度。使用剂量过大可产生毒性作用。在大多数缺氧情况下,输入30%一60%氧浓度即可。使用100%氧时,可以气泡状输入或与气体麻醉药混合,以加速其挥发。但输入纯氧的时间不能超过12小时,否则可引起氧中毒或“氧烧伤”,使肺泡膜受刺激和变厚,从而减弱氧和二氧化碳的正常弥散作用。
     实验证明,犬因戊巴比妥钠过量引起呼吸停止时,通过气管肉插管输氧需经2小时才能复苏。输氧的疗效可根据犬的变化来判断。若输氧后,呼吸困难缓解,心率减慢,紫绀减轻,则表示纠正缺氧有效。若呼吸过缓,则应进行辅助呼吸和使用呼吸兴奋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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