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近期猪肉消费安全,从11月1日起,市商委将组织全市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对屠宰企业展开专项检查。
按照检查要求,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每周至少要对辖区内的屠宰企业进行两次随机检查。同时,定点屠宰厂场周边区域、城乡结合部以及农村地区公路边的村舍院落也被纳入检查范围。
为了保证注水猪肉不流入市场,生猪宰前是否按规定进行了6小时以上的静养也被纳入了重点检查之列。
有关人士称,查获有注水行为的,除依法没收涉案生猪、猪肉和注水工具外,行为实施者和注水场地的提供者均将受到严处。定点屠宰企业宰杀注水生猪或在场内注水情节严重的,还将取消定点屠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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