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点实在的吧。具体讨论下,大家都好规范了执行啦。有谁对以下问题进行过农业部咨询的,分享下结果撒:
在执行农业部公告第1224号《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的过程中有以下问题需要咨询:
1、 名词的具体定义是如何?:例如仔猪、仔猪(断奶前)、代乳料、乳猪、仔猪代乳料、仔猪(≤30kg)、生长育肥猪(30-60kg)、生长育肥猪(60kg)
各地方的划分不一样、用语也不一样,一般是教槽料(人工乳)、教槽保育料等等。尤其是有关断奶前后用料的元素含量,因为断奶有14天的,也有28天的,也有35天的,但一般为21-30天。具体应该怎么套靠使用呢?
关于猪阶段划分界定,国家有相关明确的法律法规吗?
据查《无公害食品 生猪饲养饲料使用规则》、《饲料工业术语》等法律法规无相关规定。
2、铁元素的最高限量描述中:仔猪(断奶前)250mg/头.日
疑问:饲料中的最高含量“mg/头.日”???推算定义饲料具体应该怎么用呢?
3、“其他动物”的定义:是指所例举动物类别以外,还是指除例举外的包含其他阶段的动物?举例:铁元素的最高限量描述中其他动物是否包含肥育猪、母猪?还是不包含?
4、实际产品中的通用型浓缩料应该套用什么样的标准?就高不就低?还是就低不就高呢?还是折中使用?
5、一旦引用此法规,是否企业标准的指标必须要套靠此法规中的推荐添加量呢?
6、执行过程中饲料使用后粪便颜色的表现解释,国家有相关知识普及宣传吗?
7、强制执行时间,具体统一是什么时候呢?是否有个缓冲期?因为产品标签包装物等等的库存消耗需要一定的时间,一次性到位的资金损失比较大,是否考虑4-6个月的缓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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