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提出的“建设流通环节食品信用监管”的要求,浙江省绍兴县工商局以培养食品经营户守规践诺为核心,结合辖区实际,构建食品行业信用评价体系,通过相应的制度规范、运行系统、运行机制的建设和信用评价活动的开展,实现褒奖守信,惩戒失信,根据经营者信用分级实施针对性的巡查,使监管工作具体、得力,职能到位。
设定“规范式”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确保评价有据可依。信用标准是信用评价的基础,没有科学完善的信用标准就没有合理公正的信用评价,更没有公平有效的分类监管。该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牢牢把握总局《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精神和省食安委《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在制定信用标准上念好“三字诀”:依法定制,念好“硬”字诀;结合实际,念好“实”字诀;适时调整,念好“准”字决。
建立“复合式”评级机制,确保评价对象的定位准确。该局在科学制定食品行业信用指标的基础上,对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信用评价,在工作中牢牢把握三结合:褒奖与惩戒结合、监管与自律结合、退出与救助结合。
建立“透明式”运作机制,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可靠。为确保食品行业信用评价结果真实反映经营户的实际状况,让经营户树立荣辱意识,该局在信用评价过程中确保两个透明:运作流程透明。该局建立以责任区监管为基础的评级机制,从分管局长、责任区干部两个职级都明确规定了分类管理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评价机制透明。该局所有评价过程都通过“管理系统”流转,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干扰,保证了评价体系的公正透明。评价指标一经制定及时通过“管理系统”向全局公示,接受监督。该局还通过“一平台、多渠道”公示办法发布“信用提示”,引导消费者对食品进行“安全消费”。
自2009年实施食品信用监管以来,该局边推进边改进,在干部中开展“如何制定标准才能合法合理、如何划分等级才能有效监管、如何进行公示才能有作为”的大讨论。目前,辖区2000余家食品经营户包括无照经营户均实现了信用分级,通过分级监管,改变了传统的“等距离”监管为“分距离”监管、突击性监管变为常规性监管、无序监管变为有序监管,避免了监管的盲动性,有效提升了监管职能,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得到强化。
来源:中国食品商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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