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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 17: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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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再次仔细看了这个公告, 其中有一处疑问提出来大家看看:
此公告中 “铬”在配合料中的推荐用量为0- 0.2mg/kg, 最高限量为0.2mg/kg(公告说了最高限量为强制性指标哟);
而《饲料卫生标准》GB13078-2001中: 鸡、猪配合饲料“铬≤10mg/kg“。
公告和卫生标准规定的限量悬殊也太远了吧? 那以后配合饲料中铬是以0.2来要求还是以10 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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