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夏至来临,正是各种饮料的销售旺季。记者调查发现,包括露露杏仁露在内的很多 “功能饮料兼保健品”在包装上未标注保健食品标识。
北京市消协相关人士指出,功能饮料不标注适用人群涉嫌存在欺诈消费行为。
本报记者今天上午从家乐福、沃尔玛、物美、超市发、易初莲花等部分北京大型超市了解到,目前露露杏仁露在超市正常销售。
记者调查
露露瓶身未标保健品标识
记者在北京各大超市的饮料区发现,露露杏仁露瓶身上并没有保健食品的“小蓝帽”标志,也没有保健食品批号,而红牛两款饮料的瓶身上“小蓝帽”标志十分醒目。
记者在卫生部网站查询得知,红牛和露露均在1997年被卫生部批准为保健品。露露批号为“卫食健字1997(第258号)”,批准的保健功能是“调节血脂”,适宜人群为“中老年及高血脂人群、体质虚弱、免疫力低下者”。
昨日,记者致电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热线,对方表示公司以前曾为产品申请过保健品批号,不过是很久以前的事情。该公司市场部兼公关部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此事。
相关法规
“保健食品”须标注
记者从中国保健协会了解到,在卫生部获得批准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是长期有效的,只要该产品未做过身份变更,就依然是保健品身份。记者在相关网站查询,未发现露露的身份变更信息。
另外,按照我国有关食品法律法规,保健饮料必须经食品药品监管局实验证明具有免疫调节、抗疲劳、耐缺氧、减肥、促进消化、调节血脂、抗氧化等27种功能中的一种,才能被称为“功能饮料”,并在产品包装上标注“保健食品”图标和字样以及批准文号。
而从露露的官方网站中对杏仁露的表述为:常喝杏仁露能帮助脆弱的肌肤抵抗氧化。
消协态度
保健品不标注涉嫌欺诈
19日,在功能饮料消费安全(北京)论坛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与投诉事务部主任郎丹柯指出,功能饮料不标注适用人群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并涉嫌存在欺诈消费行为。
郎丹柯指出,目前我国市场销售的功能性饮料存在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标称具有养颜功效的饮料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消费者。
当商家强调产品对消费者的功效但不能出具权威部门的相关证明时,企业自己宣传的相关保健作用并不具有权威验证,从根本上来说是对消费者的欺诈。
据《每日经济新闻》今日报道
露露回应
承德工商调查 结果一周后公布
记者从卫生部网站上查询获知,1997年6月6日,露露牌杏仁露获批具有“调节血脂”的功能,当年9月5日,该产品增补具有“调节非特异性免疫”功能,批准文号均为卫食健字 [1997]第258号。
据悉,2003年7月后,保健食品的审批移交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记者在该管理局网站查询发现,露露牌杏仁露并未出现在保健品名录中。“目前市场上的杏仁露都是普通饮料,消费者可以放心饮用。”今天上午,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向记者证实,露露牌杏仁露曾被卫生部批准为保健品,但这款产品只在1997年获批后一段时间内生产和销售过,之后便退出了市场。
河北承德露露股份有限公司强调,目前市面上能够买到的杏仁露并非保健品,而是普通饮料,公司已经获知媒体曝光一事,并到承德市工商局进行了备案,相关调查结果预计在一周以后对外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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