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孩子被烫伤急需钱救治,家住渝中区枣子岚垭附近的吴成(化名)一时急昏了头,竟在6月10日晚10时许手持斧头将一名行人的金项链抢走。吴成落网后交待,他作案的动机是为了救治被烫伤的儿子。两路口派出所调查发现吴成所言属实,吴成的儿子因无钱治疗,现已被迫出院。
今天在网上看了这则报道我感到很震惊,究其前因后果,是因为吴成的儿子意外被烫伤,被送进医院治疗,花费5000元治疗费后,再无钱付费,医院于是将吴成的儿子“推”出了医院,吴成在借钱求告无门的情况下,被迫干起了抢劫的勾当。经过这么一个分析过程,我们怎么看怎么象一个现代版的“官逼民反”的故事。不过此时的“官”变成了救死扶伤的医院单位和这种冷漠制度下的麻木了的心态。
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虑,医院应该责无旁贷地履行救死扶伤的神圣职责。尽管医院有追求经济利润的权利,但是医院不能因为其赢利目的忽视救死扶伤的社会责任。毋庸置疑,医院见死不救,拒诊、拒治无钱伤病员,应该受到舆论谴责。对一个濒临死亡威胁的小生命,医院将其因为没有钱而拒之门外的这种行为,简直和侩子手没有什么两样。
这个事件折射出中国弱势群体的一个普遍生存状态,这在中国如果不能够引起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它就会构成引发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关键性因素。弱势群体问题已开始成为中国公平、公正的焦点问题。
看到过无数的报道,关于谁是弱势群体也有过经常性的争论,2002年3月,朱镕基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5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使用了“弱势群体”这个词,从而使得弱势群体成为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引起了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学术界一般把弱势群体分为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前者沦为弱势群体,有着明显的生理原因,如年龄、疾病等;后者则基本上是社会原因造成的,如下岗、失业、受排斥等。从我国弱势群体的整体情况看,主体是社会性弱势群体,主要是由于社会原因导致其陷于弱势地位的群体。
定义已经很明确,那么为什么他还经常性的引起争论呢?
我们看弱势群体相对应的是强势群体。强势群体的构成也已经达成了一点的共识;所谓强势人群,是指经济收入较高、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在生活时尚和消费潮流方面居于主导地位的阶层。也就是说是有着搞收入的富人基本上都被列入其中。
实际上这样划分的确有着争议,强势与弱势在个体当中应就其相对而言来划分。但究其群体划分上我们习惯于一刀切,按照收入水平划分。这在当今社会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你富有就是因为你占有的可控资源多一些,相对来说抵御风险的能力要强一些。之所以出现争议奇就奇在明明可以划归到强势群体的人却哭着喊着说自己属于弱势群体,拿出的理由是“言辞凿凿”,也影响了人们的判断,真是乍看是“乱花渐欲迷人眼”仔细一看却是“浅草才能没马蹄”。
今年两会期间,因为明星代言是否也应该负有连带责任的问题,就有位全国知名的大导演,我先前一个很崇拜的偶像竟然说出了这么一句话:明星在这件事情上也是弱势群体!听了这样的话,我想不光是我,应该是全国的老百姓都很愤慨,拍一条广告的明星收入或许是吴成们几十年甚至一辈子收入,他怎么就会成了弱势群体了呢?他们动则百万、千万只是为了使自己的眼角少一条皱纹皮肤更紧挣一些;他们可以成千上万的去偷税漏税,而不肯拿出更多钱去捐助给类似吴成这样的人,你能说他们厚道吗?他们弱势吗?
当然角度不同给出的问题结论也不同。或许他们认为对于强势个体相对弱势群体,他们就是处于弱势,如果他们这么想就真的有问题了,你应该认真考虑今天你所谓强势是谁给予你的?我们还是回到开头的事件当中去,医院是人民的医院,人民是父母,是兄弟姐妹,医院是做什么的?你难道忍心将自己重病、重伤的父母、兄弟姐妹因为没有钱而“赶”出去吗?试问你的良心何在?又于心何安啊!
前段时间沸沸扬扬的“邓玉娇杀人案”如果说不是引起这么大的轰动,我想其结果重点一定会落到“杀人”的环节上,而忽略了他的前因。也就是说,如果弱势群体始终处在一个不很公平的环境里,要让法律做到公平、公正,的确还有一段的路要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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