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遗传学不承认“孔子后裔”
撰文 严家新
对姓氏的研究,可分别从社会学和遗传学的角度来进行。在这两个领域中,姓氏的内涵差别很大。目前,社会上有不少人认可甚至津津乐道 “孔子后裔”这个概念,但在遗传学家看来,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孔子后裔”,或换一种更确切的说法:根据遗传学基本原理,当前正宗“孔子后裔”继承的孔子的遗传物质其实最少,他们最不应当姓孔;而有些目前不姓孔的人继承的孔子的遗传物质却可能更多,更应姓孔。在社会学家看来,这种说法也许是奇谈怪论,然而在遗传学家看来却是不争的事实。
每个人的祖先数目都随世代增加而按几何级数递增:每个人都有父母2人,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共4人,曾祖父母和外曾祖父母共8人……如此类推,上溯10代,应有约1000个祖先(210=1024);上溯20代(仅600年左右), 就应有约100万个祖先(220≈106)。
理论上,每个后代都有均等的机会,从这100万个祖先各继承百万分之一的遗传物质。如果上溯50代~100代呢?得到的将是天文数字。我们每个人都继承了庞大姓氏的血统,在每个人的家谱中,只要耐心地多上溯几代,几乎都能查到百家姓里所有的主要姓氏,同时沿父系和母系多上溯几代,有时甚至能查到在历史上极著名的人。
中国人的姓氏并不多,常见的100多个姓氏便囊括了近90%的汉族人口。不同程度的血缘婚姻(更不用说同姓婚姻)实际上不可避免地经常发生。
“孔子后裔”到底继承了多少孔子的血统?现代遗传学已确定的一个基本事实是:人体每个细胞有46条(23对)染色体,染色体是遗传信息(基因)的主要载体,每个人都只能从父母双方各获得一半的遗传物质(即23条染色体)。
我们可以反过来从某个先辈出发,来估算先辈与后代在遗传方面的数量关系。在后代中,基因减半的过程每传一代都会发生一次,所以后代继承某个特定祖先基因的数量,随传代次数的增加而按几何级数迅速递减。假定孔子的遗传物质(“孔子基因”)全部是特殊类型的基因(事实上,不同人的基因有99.99%都是相同的),并且没有血缘婚姻发生,那么孔子的第6代后裔就只继承了1/64 (26=64)的“孔子基因”,其余63/64都来自外姓祖先。这就是说,就个体而言,在孔子的第6代子孙的细胞中,46条染色体里最多只可能有1条来自孔子,而其余45条都来自外姓。再往下每传一代,后代连一条孔子的染色体都没有的概率就增加一倍,即越来越多的“孔子后裔”实际上没有继承孔子的任何遗传信息。
以此类推,就群体而言,孔子的第10代孙只继承了约千分之一(210≈1000)的“孔子基因”,第20代孙只继承了约一百万分之一(220≈106),到目前的第80代,因280≈1024=1亿亿亿,就只继承了约1亿亿亿分之一的“孔子基因”——这个数字与0有多大区别?
虽然经女性传承的不姓孔的 “孔子后裔”偶然也会与姓孔的“孔子后裔”婚配(血缘婚姻),把带出去的部分“孔子基因”又带回到姓孔的“孔子后裔”之中,但中国传统习俗强调“同姓不婚”,“孔子后裔”总是尽量选择不姓孔的婚配对象,每代基因减半的发生概率仍然较大。
遗传学上有个著名的群体遗传平衡定律:如果群体很大,个体随机婚配,且不考虑基因突变和自然选择的影响,则群体中各种基因类型的比率每代均保持不变。我们先假设“孔子基因”全部是与众不同的特殊基因。孔子在世时,中国实际人口约为1000万,“孔子基因”在当时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为千万分之一。现在中国人口超过13亿,是当年的130倍;按照平衡定律,“孔子基因”在现代中国人口中所占的比率仍为千万分之一,在全国13亿人口中总共应有约130人份的孔子基因。
既然80代以后的“孔子后裔”继承的孔子基因不到1/1024 (1亿亿亿分之一),远低于全国人口中的平均值(1千万分之一),那么在全国人口中必然有一部分人所继承的“孔子基因”的份额高于这个平均值。这部分人只可能是通过女性传承的不姓孔的“孔子后裔”。这些不姓孔的后代之间,由于不适用“同姓不婚”的限制,可能多次交叉发生血缘婚配。从遗传学的角度看,正是这部分不姓孔的人比目前姓孔的“孔子后裔”更有资格姓孔。
2,000多年前,孔子的传人孟子(非“孔子后裔”)就认识到:“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小人之泽五世而斩”,即先辈对后世的影响经5代就基本上断绝。人们夸耀祖先往往是基于与某个显赫祖先有相同基因的假设,然而人类的遗传物质在后代个体中稀释(递减)的速度非常快,以至先辈的基因在第6代以后的某些个体中就很可能不存在了。
因此从遗传学角度来说,我们整个社会应当淡化姓氏的概念,社会学界对所谓“姓氏文化”的研究,应立足于“文化”的传承而不是荒诞的“血统论”暗示。
本文作者:严家新,中国生物技术集团公司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基因工程室研究院,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病毒的分子生物学和分子进化论,以及狂犬病毒新型疫苗和诊断技术。 |
评分
-
查看全部评分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