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韩友文 于 2009-3-3 17:24 编辑
旧话重提《盐酸克伦特罗》
前些天,广州因吃湖南猪肉有“瘦肉精”残留而致多人中毒住院。看来,“瘦肉精”的阴魂难散啊!为什么有人明知违法还要加喂“瘦肉精”呢?只能说明“瘦肉精”有他独到之处,魅力诱人!
大约在80年代,人们得知国外使用咳喘素类药物,β-肾上腺素刺激剂(β-兴奋剂),有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等,可以显著增强蛋白质合成,提高猪的瘦肉率、肉牛增重,同时还能抑制体脂肪沉积。因此,学者赐名为“营养再分配剂”,商家则取名为“瘦肉精”。
当时,恰好一名海归博士回来,在两位知名的前辈怂恿下,选定了这一研究方向。连续几届招收的研究生都选题“盐酸克伦特罗”的动物营养及生长效应。但却忽视了其毒副作用和体内代谢及安全停药期的观测。
后来,香港发生食用大陆供港猪肉和内脏中毒事件,于是草木皆兵,口诛笔伐,农业部下了禁令,封杀了“瘦肉精”!该博士茫然无以应对,手足无措,科研课题也下马中止。人也再次出国“进修”、“访问”不再回来!
本来科学研究实质在于,探究事物的存在和变化的规律。即使是剧毒物质,也不妨深入研究,弄清楚是咋回事。科学探索经不起波折,半途而废是最要不得的!
克伦特罗是一把双刃剑,使用恰当,效果优越而确实;滥用不当,则可招致恶果!
依我看来,克伦特罗无罪!涉此研究者也大可不必饮恨出走。课题应该延续下去,补上代谢机理,体内残留浓度及分布,药代动力学的半衰期,从而提出安全的出栏前停药期。再有可能,延伸研究开发能加速克伦特罗代谢排泄的拮抗制剂,在动物出栏前使用,更能确保消除其毒副作用。
据传,西方有的国家仍然允许使用此类制剂做饲料添加用。只是要求严格控制使用计量和时间,保证足够的停药期,产品残留要严格检验。充分发挥克伦特罗的有利的一面,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同时严格科学措施防范其有害的一面,不致招来对人的健康造成危害。其实,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说实在的,这样做当然会带来一系列“麻烦”,远不如我国主管部门的“一纸禁令”,封杀了事省心!还显得决策果断!附加可能带来的是【查】【管】【抓】【罚】等轰动业绩来!
看来,从思想方法到决策行动,我们应当好好学习的东西真是很多很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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