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将动物疫病分为三类。
一类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疫病。二类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疫病。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疫病。根据农业部1999年2月12日制定并公布的《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共计116种,其中一类疫病14种,如禽流感、口蹄疫;二类疫病61种,如炭疽、猪乙型脑炎;三类疫病41种,如马流感、猪副伤寒。
近年来,我国重大动物疫情形势总体保持平稳,疫情发生范围明显缩小,发生频率明显降低,防控工作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04年以来,连续5年的中央1号文件都对动物防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国的动物防疫工作正由疫情发生后的被动应急处置向完善预案、主动防控转变;由阶段性工作安排和要求向规范化、法制化、制度化转变;由一般性业务指导向政策支持、科技支撑转变。中央先后制定了免疫补助政策、扑杀补偿政策、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村级防疫员补助政策和扶持家禽业发展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各项综合防控措施的落实,对推进防控工作,调动广大农牧民防疫积极性,维护养殖户利益,减少疫情损失,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业部认真贯彻中央确定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24字防控方针,采取以免疫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各地加大防控工作力度,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防控工作,动物防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一是及早部署全年防控工作。每年,我部都要召开若干次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对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每年年初及时制定下发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等3个方案,以及防控工作指导意见,对全年防控工作进行细致安排。同时,及时制定下发了防控工作指导性意见和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马流感等18个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指导各地科学开展防控工作。
二是切实加大免疫力度。免疫是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关键措施,也是近年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成效的关键。根据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的要求,我部重点抓好全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免疫大检查。2007年,全国共使用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137亿羽份,口蹄疫疫苗18.7亿头份,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抗体合格率超过80%,有效防止了疫情发生。
三是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坚持主动监测与报告核查相结合,随机抽检和定点定时持续监测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各级兽医部门进一步健全疫情监测体系,完善村级防疫员和疫情报告观察员制度,加强重点地区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完善省、地(市)、县、乡(镇)、村5级动物疫情报告网络,进一步明确报告责任,规范报告程序,健全报告机制。及时汇总疫情信息,分析发生疫情风险,完善防控措施。
四是强化应急防控机制。根据防控工作需要,我部每年都及时组织制定节假日和重大公共活动期间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修订应急工作手册。特别是今年,又组织制定了奥运期间动物卫生与动物产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机制。一旦发生疫情,能够及时启动预案,迅速控制和扑灭疫情。自2005年起,我部开始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定点联系制度,将全国划分为6个片区,抽调兽医局和3个直属事业单位的专家组成6个定点联系工作组和2个疫苗监管组。近年来,发生的每一起重大动物疫情,我部定点联系工作组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和指导地方及时处置。截至6月19日,今年我部已派出71个组244人次,指导各地防控工作;核查群众疫情举报36起,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五是不断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各地进一步强化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和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执法力度,加强流通环节检疫监管,防止疫情跨区域传播。充分发挥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作用,发现可疑疫情,按规定做好疫情确认和处理工作。严格对病死畜禽采取“四不一处理”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进一步规范活禽市场监管,严格执行定期休市消毒制度,对重点活禽市场实行每周定点检测。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强大中城市活禽交易市场监管,严格检疫监督。
六是加强边境地区防控。组织边境省份认真落实各项防堵措施,加大免疫力度,构筑有效免疫屏障;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动态,加强疫情监测;继续推行“五户联防”、民兵巡逻等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加大边境防控力度,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与相邻各国的边境管理,加强口岸、非口岸通道管理,限制边境过牧和互市,防止境外疫情传入。
七是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及时、准确地向有关国际组织通报疫情信息,积极参加国际和区域禽流感防控会议,提出建立国际禽流感防控合作机制主张和建议,推进国际社会禽流感疫情信息和病毒资源共享。积极加强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世界银行等组织合作,向国际社会公布我国禽流感病毒基因序列信息。2007年,我国成功恢复在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的合法权利,向越南、老挝、朝鲜、非盟、南太平洋岛国等国家和地区提供技术和物资援助。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有关方面沟通协调。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宣传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和成效。
八是正确引导舆论。坚持“准确适度、重在引导,普及知识、支持发展”报道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发布疫情,正确引导舆论。与卫生、新闻宣传、外交等部门和我驻外机构等密切配合,通过专家访谈、新闻发布、邀请国际组织联合专家组考察等工作,加强防控政策和成效的宣传,积极应对境外部分媒体的不实言论,及时消除误解和负面影响。国际社会对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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