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暮雨撒江天

国务院538号令-饲料企业征收13%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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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5: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要减免吧。然后再免征才对。广东这边都没听到风声,还正在搞明年的免税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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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4 15: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啦,基本上99.99%的会免征。
发表于 2008-12-4 15:2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场雨早就应该下了
发表于 2008-12-4 17:23:0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免了啊,要是这么下去的话,那饲料的增值税附加到养殖户这里,养殖户要是还有利润的话,猪肉谁还吃的起呀!养殖户再能养,那消费的了吗?估计可能性不大!
发表于 2008-12-4 17: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暮雨撒江天 于 2008-12-4 13:00 发表 2009年1月1日后开始对饲料企业征收13%的增殖税,大家怎么看?

真的?假的?我的天,这样我们岂不是很难过了@@007:

发表于 2008-12-4 18: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饲料行业还是要靠国家扶持,相信国家会继续免征增值税。不然,饲料-养殖-畜产品-老百姓的菜篮子都会连锁反应,整个物价都会受到影响,其程度不亚于一场7级地震。
发表于 2008-12-4 18:2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u-yabing 于 2008-12-4 14:55 发表 饲料厂的日子不好过,哈哈。@@002:
饲料厂的日子不好过,你高兴啥?幸灾乐祸,这里面作饲料的不少喔,小心挨扁。@@001: @@001:
发表于 2008-12-4 20:02:22 | 显示全部楼层
:time: 越来越难了
发表于 2008-12-4 20: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会免的,征13%那不是要老百姓的命呀
发表于 2008-12-4 20: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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