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仔猪30-40日龄时,凡符合品种特征、发育良好、乳头多(7对以上)且排列整齐的仔猪,均可留种。
二、在4月龄育成母猪中,除有缺陷、发育不良或患病外,健康的均可留作种用。
三、在母猪7-8月龄时,应挑选体型长、腹部较大而不下垂、后躯较大、乳头发育良好的母猪留作种用。
四、初产母猪中乳房丰满、间隔明显、乳头不沾草屑、排乳时间长、温驯者宜留种。
五、母猪产后掉膘显著、怀孕时复膘迅速,增重快,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母瘦仔壮。在哺乳期间,食欲旺盛、消化吸收好的宜留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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