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使用管理规定
1、目的
规范用药,防止浪费和产生耐药性,防止药物残留和药物中毒。
2、范围
针剂、粉剂、添加剂等药物的购买,储存与使用方法,生物制品的使用保存。
3、内容
3.1采购要求:
3.3.1 实行场长负责制。
3.3.2 制定每月的用药计划,交由兽医主管审批后购买,
3.3.3 比价购买
3.3.4 应从正规的渠道或厂家购买,兽药生产企业要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企业要有《兽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3.3.5 购买人员要在了解所购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限的前提下,购买药品,决不购买违禁或劣次品。
3.3.6 购买物要票据齐全。
3.2贮存要求:
3.2.1 常规药品(如针剂:Vc注射液、粉针剂)、原粉(如土霉素)及预混合药物(如虫蝇净)等应在阴凉避光通风处保存,防潮防压。
3.2.2生物制品如是灭活苗则放于4℃环境中,避光保存;弱毒苗则放于-20℃环境中,避光保存
3.2.3特殊药品(如氯前列烯醇针剂)放于4℃保存或特殊规定。
3.3领用
3.3.1 兽医人员、防疫员凭领料单领取药品和器械。
3.3.2兽医人员开写处方,签字后生效。接处方人也必须签字。
3.3.3 饲养员凭兽医处方领取药品交兽医或防疫员使用,处方在药房存档,并于当时填写药品台帐。
3.3.4兽药使用应由兽医建立记录或治疗档案,内容包括:生猪编号、发病时间及症状、治疗用药名称(药品名及有效成分)、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疗程、治疗时间等。
3.3.5使用后的药品包装、器械等应回收并作无害化处理。
3.3.6药物使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记录使用控制规定
记录:每群生猪都应有相关的资料记录,其内容包括:猪只来源、饲料消耗情况、发病率、死亡率及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实验室检查及其结果,用药及免疫接种情况,猪只发运目的地。所有记录应在清群后保存两年以上。
记录表格如下:
1、消毒记录
2、工作服清洗消毒记录
3、兽药疫苗采购计划
4、兽药、疫苗入库验收记录
5、药物添加剂使用记录
6、动物防疫卡发放登记表
7、圈舍转入、转出、销售记录
8、疫苗使用、器械消毒、无公害处理记录
9、动物免疫耳标管理档案
10、免疫记录表
11、兽药使用记录
12、无害化处理记录
13、处方笺
14、饲料出入库记录
15、来客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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