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之音28日报道,世贸组织网站刚刚公布了一封美国政府的来信,对中国商业法规中的有关条款提出质疑。来信称,今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但是同时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却完全免除了中国包括生猪饲养在内的肉
类生产商的所得税。这样一来,中国的猪肉加工企业就可以凭借这一条款免交所得税。
美方信件进一步质疑中国对猪肉生产商的补贴政策,指出中国目前对饲养每头母猪补贴100元人民币,更过去的补贴相比增加了一倍。美方要求中方解
释猪肉生产和加工商是否属于“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企业”,并要求中国政府公布猪肉生产商和加工商2007和2008年的总收入。观察人士认为,美
国现在对于中国的农业政策提出挑战,表明两国的贸易摩擦有可能在制造业和服务业之外开辟新的战线。 文章来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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