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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控制程序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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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9 12: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质量控制程序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程序 ——————————————————————————————————
1 目的 为了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以下简称测量设备)的选配、校准、维护保养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检测精度和所需的准确度满足规定要求。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北方各公司在生产中用以证实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所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校准和维护。
3 职责
3.1 本程序由技术统一小组保持与改进;
3.2 本程序由品管部归口管理
3.3 本程序由相关部门参与实施。
4 工作流程
4.1 测量设备的配备、选型及申购控制
4.1.1 使用部门根据检验和试验的要求,选择与被测对象相适应的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提出申购计划,包括选型、准确度、稳定性、量程、等级、适用性、产地等,经品管部审核。
4.1.2 品管部根据各部门使用计划,编制《采购计划表》(见附表1)品管部长审核,总经理批准。
4.1.3 使用部门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表》项目采购。
4.2 采购入库与领用发放控制
4.2.1 品管部对外购测量设备入库前进行验收,验收内容为制造许可证、编号、标志、出厂检定合格证书、法定计量单位等,验收合格才能入库,品管部填写《计量器具台帐》(见附录2)。
4.2.2 品管部发现验收内容不符时,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4.2.3 领用测量设备时,需经品管部批准。
4.2.4 测量设备超过有效期,经重新校准合格才能发放。
4.3 测量设备周期检定
4.3.1 品管部依据国家计量检定规程,检测设备技术规范,稳定性以及本单位的使用频次,使用环境严格程序等因素来确定检定周期。
4.3.2 检定周期内,要保证其准确度。
4.3.3 经几个检定周期运行后,发现其准确度低,要及时调整检定周期。
4.3.4 品管部每年以文件形式下达当年周期检定(校准)计划。
4.3.5 首次使用前或使用中,计量员按周期检定(校准)计划进行校准,保证其量值能溯源到国家基准。
4.3.6 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依据
4.3.6.1 国家、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规程。
4.3.6.2 无规程可循时,按该检测设备生产厂提供的校验方法验收准则进行对比校准,并保存校准依据和记录,若设备说明书没有校准规程,要自编校准方法,由品管部计量人员编校准规程,品管部长批准,按编制的校准规程进行校准。
4.3.7 对生产线上使用的产品检测设备,按规定进行校准。
4.3.8 品管部每季度按设备数量10%的比例抽验,根据抽验情况可调整校准周期。
4.4 测量设备的修理、使用、维护保养
4.4.1 品管部计量员组织全公司测量设备的修理工作,一般情况统一外委修理,并经校准合格。
4.4.2 测量设备的操作者,在测量过程中,发现异常或超过有效期必须立即停用,不得私自拆卸调整,要通知品管部计量员委托修理或检定(校准),并对已测试过的数据重新追溯证明实。
4.4.3 操作者使用测量设备时,必须了解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不得用力过大、撞击。
4.4.4 操作者按规程调整测量设备,防止因调整不当引起失准,按规定或按设备说明书要求,妥善搬运、储存、保证准确度和适用性处于良好的状态,保存好附件。
4.4.5 测量设备按要求的环境条件存放。
4.4.6 修理后封存启用的测量设备,须经检定合格后,方能重新投入使用。
4.5 计量员对测量设备进行标识
4.5.1 经检定合格的测量设备,贴绿色合格标识,注明检定日期、有效期。
4.5.2 经检定不合格禁用的测量设备,贴黄色标识。
4.5.3 对暂时不用的合格的测量设备封存、贴兰色标识。
4.5.4 不能使用即将报废的测量设备贴红色标识。
4.5.5 计量员填写“禁用”、“封存”设备清单、并在计量台帐中注明。
4.6 计量设备的报废
4.6.1 测量设备使用到一定期限后,精度达不到要求,虽然修理也不能保证工艺要求,经检定人员确认后品管部可以办理报废手续。
4.6.2 凭检定人员出具的报废单,品管部办理报废手续,经品管部部长审核销账,并反信息传递到使用部门。
4.6.3 报废的测量设备统一由品管部收回处理。
5 相关文件/支持性文件
5.1 《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
6 记录
6.1 表1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采购计划表》(附录1)
6.2 表2 《计量口袋具台帐》(附录2)
6.3 表3 《检定或校准记录》(合格证书)(附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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