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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劳动合同对营销部门的员工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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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2 21: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营销部门的员工收入靠业绩,没有业绩,就没有收入。所以一纸劳动合同保证不到你就拥有了工作机会。你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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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fisherliu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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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23 06:4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板要算计你的话太多了,并不只有开除一个哈!没有办法,弱势群体嘛!
发表于 2008-4-23 07: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hehe: 当然有用了
发表于 2008-4-23 10: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营销部门的员工收入靠业绩,没有业绩,就没有收入。
劳动合同规定了最低工资,但差旅费没有规定呀,如果一个业务人员没有业绩被扣掉差旅费后拿到最低保障工资,够你花的吗?到时候不是老板开你,是你自己主动辞职!:liuhan:
 楼主| 发表于 2008-4-23 23:3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更多的人能够参与讨论

物业和门卫看来都是行业中人,知道实际情况。但是不知道保安说的“有用”具体是指哪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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