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合理、公正地开展本市原种猪遗传评估及良种登记工作,不断提升本市种猪质量,促进和恢复生猪生产供给,经上海市畜牧办公室决定,由上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08年继续开展本市原种猪集中测定工作。
测定工作将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月份开展受测猪的母猪配种工作;第二阶段是8月份开展测定猪的隔离饲养和疫病监测;第三阶段是9—12月份对测定猪进行生长测定。
此次被测定的猪场要求是持有市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有完整的育种基础技术挡案,近年来未发生烈性传染病的原种猪场。测定品种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的品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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