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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群蓝耳病及其他病毒的持续感染━━ “综合征“成因、趋向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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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29 11: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前言
“持续性感染”是指病毒在宿主体内持续存在达数月甚至终生,但不一定持续增殖和持续引起症状。受感染的动物经常表现为
①病毒持续被激活引起急性发作。
②病毒与抗体形成复合物引起肾炎。
③反复不定地排出感染性病毒。
━━摘自《动物病毒学(第二版)》

1998年我们发现猪群病毒的“持续感染”是形成生理功能障碍综合征的主要原因,该文着重对威胁围产期仔代的PPV(细小病毒)、JE(日本脑炎)、PR(伪狂犬)和肠道病毒等引起的SMEDI(Stillbirth Mummification Embryonic Death and lnfertility,英文字首的缀合。中文为:死产、木乃伊、水肿、死胎、不孕综合症)以及在高度免疫压力下的SFV(猪瘟病毒)感染,形成的隐性带毒、垂直传播作概要的阐述。当时我国已由北至南先后爆发PRRS(蓝耳病)但流行消退后其危害却不很明显。随着不断从台湾(注:台湾于1993~1997年期间已流行PMWS)和国外引进公猪和母猪,至2000年前后广东陆续出现PDNS(猪肾皮炎综合征)、PMWS(断奶仔猪衰竭综合征)和PRDC(猪呼吸障碍综合征),大型猪场深受其害,仔猪死亡率曾高达60%以上、在广东种猪测定站集中测定的种猪也难避其免,据笔者观察2002至2003年测定种猪也有不少发病的。后经各场送检结果为PCV2(圆环病毒2型)和PRRSV的混合,或与PRV、SFV等几种病毒混合或协同感染,而近年新发现的PCV2和PRRSV强毒株似是引发PMWS、PRDC、PDNS和“无名高热”导致高死亡的元凶。
2 、持续感染的证据
2.1 PRRSV
持续感染是动脉炎病毒属的一大特征,PRRSV是该病毒属中一个成员,PRRSV的持续感染见于
(1)公猪实验性感染PRRSV 92d后,当血清中样品为PRRSV RNA阴性时、利用PCR技术却从精液中测出PRRSV RNA。
(2)无PRRSV的猪只与血清学阴性猪只混群(这种猪于22周前曾感染PRRSV并用皮质激素治疗)1~2周内,PRRSV阴性猪出现PRRSV抗体具有PRRSV症状和病毒血症。
(3)接种PRRSV后157d可从实验猪分离出PRRSV。
(4)孕85~90天的猪感染PRRSV,利用PCR技术,在分娩后110天母猪血清检出PRRSV RNA,对照猪与分娩后98天的PRRSV带毒猪、同群饲养14天,对照猪出现抗PRRSV抗体(Benfield等,1996)
2.2 PCV2
PCV于PK-15细胞中能长期持续存在的原因,主要是不形成细胞病变。R.Larochelle等对5个有PMWS和2个无PMWS症状的猪群进行血清和病毒学追踪检查发现
(1)有PMWS和无PMWS的猪群中都检出PCV2病毒,而在有PMWS的猪中检出PCV2病毒的比例较高。
(2)2个无PMWS的猪群于15~19周龄(105~133日龄)期间检出PCV2病毒。
(3)有PMWS的猪群,PCV2的PCR血清阳性率最高达43%,而在没有PMWS的猪群中阳性率较低为25%.
另有用PCV2复制PMWS病例的实验证明:
(1)PCV2是发生PMWS的必要病原,但它尚需有其它协同的因素。
(2)PCV2除引起PMWS之外还可引起PDNS、PRDC、PNP(增生性和坏死性肺炎)、繁殖失调(发情间隔延长,不孕)和先天性颤抖。
2.3 其它未引起人们重视的病毒感染
[美]猪病学第八版所列举的猪流感病毒(SIV)、巨细胞病毒(PCMV)、脑心肌炎病毒(EMCV)、凝血性脑脊髓炎病毒(HEV)、蓝眼病毒(BEV)、牛腹泻与边界病毒(BVDV.BDV)、腺病毒均为欧美猪场常见的病原,从国外引种时、我国末列入检疫对象。这群病毒引起的消化、神经、呼吸、生殖、循环各系统的临床病征如:下痢、脑炎、肺炎、不孕死胎、心肌炎、出血、水肿,似乎未受注意。它们是否协同PCV2、PRRSV也未见有研究报告。

3、 持续感染导致的猪病有五大特征
3.1 围产期的“幼龄危害—嗜幼性”
TGEV、PPV、PRRSV、PCV2和肠道病毒对成年猪多是呈现亚临床症状,或呈一过性反应、很快恢复正常。而对胚胎或幼龄仔猪却致死率很高,其嗜幼性的原因有三
(1)未成熟的巨噬细胞最适合PRRSV的生长、因为所有的组织有巨噬细胞,故PRRSV能引起多系统感染、而病变仅限于呼吸系统和淋巴组织。
(2)TGEV和PEDV感染大猪后,受害的绒毛上皮细胞,很快被游走的“利贝昆(LieberK hn)”滤泡上皮细胞取代,肠道粘膜功能失常、症状轻病程短。病毒与宿主细胞很快达到“共生平衡”。但新生仔猪感染TGEV或PEDV,病毒在肠绒毛吸收细胞的尖端小血管系统、局部聚积增殖,引起急性脱水下痢死亡。
(3)幼龄动物缺乏“成熟”的免疫反应(体液和细胞免疫反应)血脑等生理屏障不健全,以及幼龄细胞较少产生干扰素等。(Moon 1978)
3.2 病原的“多因性”和“协同致病性”。
病原微生物(病毒、细菌、原虫等)和一切“应激”因素以及造成生理功能失调的环境因素(含物理、化学)均可协同强化致病。其中PPV、PRRSV、PCV2等均以大单核巨噬细胞为“靶细胞”,它们互相组合对这些免疫细胞协同致害,从而形成了PMWS。
3.3 临床表现的“潜隐性”
在稳定型感染中病毒在宿主细胞中长期存在而缺乏临床症状。
3.4 流行的“周期性”
如果TGE、PED免疫机制已建立,其乳汁抗体可保护仔猪,虽再感染TGEV或PEDV但症状轻微,流行消退。但随着种群更新易感猪只数量增加、TGE和PED又从散发演化为流行。
就单株病毒接种SPF猪、形成的持续感染,其流行的周期比较明确。而在疫场多种病毒如PCV2+PRRSV等先后或同时混合感染,其抗体出现和病毒血症交替间隔的周期,可能会受免疫抑制和不同应激因素的影响而有差异。故在田间,可见出现疫情间歇、但未能发现有明确的周期。
3.5 应激的“相关性”
乳猪同时接种两种以上的疫苗和空气中大量的微生物均可激活免疫,产生应激;过热、过冷引起生理功能失常导致免疫屏障活力下降;混群斗打导致警戒过度,神经高度紧张,都可造成隐性带毒状态的猪只免疫失衡而爆发PMWS。4、 病毒持续感染猪群的诊断
针对持续感染的特点设计识别受感染猪只的检验方法如表1
特别指出对病毒持续感染猪群的诊断监测,操作麻烦、工作量大、成本高、并很难持之以恒,只能抽样检查,一旦诊出阳性,需实行淘汰清群,其损失无法承受。鉴于目前经营水平,建议以上监测只在种猪场实施。在农牧行政部门辅导下应用以上原理、依次在曾祖代-祖代-父母代种群中,先对CSF和PR及PRRS进行“种源净化”。待种源清洁后,再分批在商品猪群中淘汰隐性带毒猪。

5、 猪群持续感染的发展趋向
5.1 多病原富集的混合协同感染形成多种“综合征”。
呼吸系统功能障碍综合征的病原已发现的有以下不同的组合
①PR+PRRSV+MPS+HP。
②PCV2+PPV+MPS+APP。
③CSFV+PRRSV+PM。
PCV2或PRRSV与其它的条件性病原微生物、可形成PMWS、PRDC,PDN和繁殖失调(公猪死精,母猪失情、不孕)、先天性震颤等不同类型的综合征。流行“色谱”越来越宽广。持续感染的猪,长期带毒、排毒和感染胎儿形成“世代传递”。PMWS持续向全球猪群蔓延。
5.2 PDNS发病率上升,表明PCV2和PRRSV出现“向高龄危害演化”的趋向。
5.3 导致强毒株的出现。
1996年秋丹麦就发现PRRSV的强毒株是由用作疫苗的弱毒“在猪体内发生毒力返强”所致。1997年美国Haibur和Bush报告出现流产率10%~15%,母猪死亡率10%,并有神经症状的PRRSV超强毒力株。据农业部公布:2007年我国也因PRRSV强毒株在25个省份至7月10日发病14.3万头,死猪近4万头。
5.4 免疫抑制性疾病增多且很难清除
PCV2、PRV、CSFV均以免疫系统的巨噬细胞、淋巴细胞、单核细胞作感染靶细胞。一旦感染,免疫功能低下、生存能力衰退、百病丛生。尤其是种猪不但自身受害而且垂直传播其子代,形成疫病世代延续很难断根。
5.5 耐药菌株增多,抗菌药失效,肉品药物残留威胁人类健康。

6、 讨论
6.1 猪只在种群多源、交换频繁和世代密集状态下,加剧了多种病毒富集和对猪只的持续感染,这是多种微生物(主要是病毒)与宿主(猪)在高度密集的状态下长期相互作用,按“生存竞争”、“自然选择”的规则进行生态演替的结果。猪只微生物承载量增高,生产力持续下降。
6.2 养殖业中,长期使用带毒、带病的种源,不可能获得健康安全的产品。清净的种源、安全卫生的“生物环境”,才是高效养殖的保证。
6.3 近年,猪群多种病原的持续感染越演越烈:高致病性蓝耳病毒株的出现、PCV2协同其它因素引起的仔猪衰竭综合征、各种免疫抑制病和无名高热病的频频出现,使疫病发生之后的“事后免疫和药疗”陷入高耗低效的困境。而种群中猪瘟、伪狂犬和蓝耳病毒的持续感染是危害生产的元凶。
6.4要在某个地域清除猪的所有病毒是非常困难,在经营上也无意义的。但在一个养殖单位/猪场的种群中,清除危害较大的猪瘟、伪狂犬、蓝耳病是有可能,在经营中也有利可图的。但需具备下列条件:
①具有成熟的识别隐性带毒猪的“活体检验技术。
②有清除淘汰带毒猪及保护净化种群的能力。
③能受行业组织和政府组建的防疫体系的保护。
④有闭群生产、防疫自卫和完善“疫病控制系统”的能力。
     
7、 建议
7.1 依法管病。
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颁布的动物防疫法第四条(三)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此外,农业行业标准“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中亦有“发生猪瘟、伪狂犬、繁殖呼吸综合症(蓝耳病)等疫病时,应对猪群实行清群和净化措施”的规定。根据这些规定:①在“无规定疫病区内”的曾祖代—祖代—父母代(又称选育群、繁殖群、父母代群)的种猪,应无猪瘟、伪狂犬、蓝耳病隐性带毒猪。②存在以上隐性带毒猪栏,应视为疫点、其所在猪舍应当作疫区。③种畜管理条例也应作出“种源净化”的相关规定。
7.2 完善活体测试方法。
对隐性带毒的活体测试是提高猪病控制水平的关键。吸取九十年代对蓝耳病检测技术滞后,下达行政控疫任务之后无法执行的教训,尽速吸收国内创新成果,引进国外先进设备,统一颁佈检验标准、生产供应相关试剂。
7.3养殖企业对种猪的培育、繁殖应设置独立的、有防疫间隔的场(区),不应在商品场中混群生产种猪。

8、 结语
我国的养猪产业正面临着疫病的挑战,有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但在科学发达的今天,猪瘟、伪狂犬的净化已有实例;尽管PRRS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但没有被感染的猪群仍然存在。在“创新”动力的鼓舞下,充分利用严格的隔离和检疫等生物安全原理、利用猪繁殖力强的特性。如果政府能组织、运用多学科集成的知识、加强集约化生产技术理论的研究,经3~5年努力、无PRRS的种猪也是有信心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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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18 12: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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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8 15: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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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10 19: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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