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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 雷辉:禁止养猪 不为环保只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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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6 10: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7年12月06日 09:51新京报

 从2009年1月1日起,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内禁止养猪。12月4日,东莞市某官员在东莞市清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工作会议上透露了这一信息。(12月5日《南方都市报》) 该不该禁止养猪呢?很多论者给予了乌托邦式的解答:不该,一个地方政府禁止一个合法行业的存在在法理上是站不住脚的。诚哉斯言,然而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一旦遭遇现实困扰就会显得苍白无力。像众多珠三角城市一样,东莞经过近30年的高速增长后,土地资源已经相当稀缺。这时候,如何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已经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难题。与工业相比,养猪业的单位土地产出要低得多,在此背景下,工业进到哪里农业就应退出哪里。“珠三角容不下一头猪”,这让人无奈,却又是现实。 从优化城市产业结构,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角度讲,将养猪场迁至土地资源更为宽松的地区,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然而,东莞市官员称禁止养猪旨在环保,这显然是一个漏洞百出的解释。养猪场不必然等于污染,完全可以通过提高准入门槛确保养猪场不污染;养猪业并非东莞污染最为严重的行业,为什么其他高污染行业可以生存,养猪业就不能?事实上,《南方农村报》的一篇报道显示,不少养猪场搬迁之后原址建造了污染严重得多的工业企业。 其实,东莞政府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坦坦荡荡的告诉公众,土地资源稀缺已经成为影响东莞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以一批经济效益更高的投资项目取代养猪业。公众不是傻子,不会不理解。然而东莞政府却硬要打着环保的幌子行事,这其实是在逃避责任——— 以污染之名赶走养猪场,进而将土地圈占起来。而以优化产业结构之名迁走养猪场,则是一种基于卖方自愿的交易,是向养殖户“买地”。较之“买地”,“抢地” 的成本要低得多。 工业化地区的养猪场与城市化中的城中村十分相似。城中村土地利用率很低,政府想改造之,这没什么不可以,只要给拆迁户足够的补偿,他们自然会搬。同理,政府想改造养猪场,也没什么不可以,给养殖户合理的征地补偿,他们同样会搬。

□雷辉(广东 记者)原题:禁止养猪 不为环保只为地 [ 本帖最后由 小马哥 于 2007-12-6 10:4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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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12-6 10: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熊培云:只许政府“养权”,不许百姓养猪?

从2009年1月1日起,广东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禁止养猪,现有养猪场在明年底前清理完毕,后年起仍在进行生猪养殖的场所发现一个、清理一个、查处一个。4日,东莞市副市长李小梅在该市清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工作会议上透露了这一信息。据悉,东莞将养猪列为了城市主污染源。(12月5日《南方都市报》) 为什么要全面禁止养猪?东莞的官方理由是:东莞仅现有75万头生猪带来的污染排放量,就相当于450万人口的污染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达到1.8万吨/年,若要有效削减,相当于要新建一座日处理13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才能有效净化处理。所以,从生产发展的角度来看,养猪并不划算,“挣的是环境的钱”。 看似有理有据,然而背后的逻辑却让人心生畏惧。显然,东莞市政府只是看到了养猪“坏”的一面,而没有看到“好”的一面,或者说“只见猪粪,不见猪肉”。关于这一点,上述报道中当地民众的相关质疑已然掷地有声了:如果这个理由可以成立,那么禁止养鸡业是成立的,禁止餐饮业也同样成立,进而,还可以出台政策禁止东莞养人,因为“人”这高级动物对城市与自然造成的污染恐怕是最严重的呢! 除此以外,循着这个逻辑我们还可以看到另外一个景象。如你所知,有史以来,权力的运用对于一个社会来说也不是每时每刻都是有益无害的。且不说在极端的年代里权力的异化会造成无穷无尽的灾难,即使在我们今天所处的转型时期,当旧的秩序渐渐打破,新的秩序尚未完全建立,社会漏洞百出,此时也是有些人借助权力寻租获得暴富的大好时机。然而,我们是否可以因为有人不正当地使用权力而否认政治这个行当,让所有从政者瞬间处于失业状态呢?或者说,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该地区从此以后就不再有任何政府或者公共权力存在了呢? 显而易见,养猪作为一种就业或者生产方式,如果有问题,可以通过不断改进方法和市场潜在的规则来进行调节,即使这个有朝一日会消亡,也是由着其自发的秩序,而不是由着一纸政令摧毁猪栏。假如我们不能因为权力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负面影响而否定或禁止政府权力的整体运行,凭什么东莞市可以借口养猪造成的局部污染而取缔整个行业?若不是重公权力,而轻私权利,怎会只许政府“养权”,却不许社会养猪? 东莞政府为了一个似是而非的理由,从整体上禁止当地一个产业的发展,表面上看是政府权力扩张到了猪圈,但是其内在的逻辑却可以轻而易举地扩大到全社会,其扩权所对应的关系实质是突发奇想、不受约束的权力对市场经济以及公民自主经营权利的肆意干涉。 或许有人说,当地政府禁止养猪,完全是出于环保考虑,其情可原。然而,即使是出于环保等正当理由,也应该循着环保的思路来解决,比如寻找生态养殖的模式,而不是一刀切收回当地居民养猪的权利,为保护环境而无视他者的权利。况且,相较于更严重的工业污染而言,养猪业所带来的污染实际上更多是“绿色污染”,是完全可能通过种种环保政策的调节和生态养殖等手段进行有效治理的。 另一方面,从社会公正的角度来说,所谓“富读书,穷养猪”,熟悉中国社会的人都知道,从事养猪业的人多来自底层社会,政府有什么理由在实行“环保从穷人抓起”的同时,却连自我治理的机会都不给他们,而是直接宣判、以“为民除害”的清高将一个行业驱逐出境,使这些养猪者进入整体性的失业状态?(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文本来源:南方都市报 [ 本帖最后由 小马哥 于 2007-12-6 10:41 编辑 ]
发表于 2007-12-6 11: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到西北来养猪吧,这是大势所趋.
发表于 2007-12-6 11: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徒有意见不能有影响政府的行为?其实主要是养猪行业在东莞的财政贡献率太低了,同时享有的补贴等又多于其他行业,从政府收支层面分析,末位淘汰也是情理之中,法理之内吧!如此更能粗进其他如粤北等地养猪业的发展,对广东的养殖业可能有想不到的好处!个人见解
发表于 2007-12-6 11: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挂羊头卖狗肉的是现在多了,只不过又是一个借口托辞而已。黑色幽默阿
发表于 2007-12-6 11:3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坦坦荡荡的告诉公众,土地资源稀缺已经成为影响东莞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以一批经济效益更高的投资项目取代养猪业。公众不是傻子,不会不理解。然而东莞政府却硬要打着环保的幌子行事,这其实是在逃避责任——— 以污染之名赶走养猪场,进而将土地圈占起来。而以优化产业结构之名迁走养猪场,则是一种基于卖方自愿的交易,是向养殖户“买地”。较之“买地”,“抢地” 的成本要低得多。

最后这句话道出了实情!

[ 本帖最后由 wangxw 于 2007-12-6 11:38 编辑 ]
发表于 2007-12-6 18: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假如养猪者禁止生猪流入东莞,东莞的领导会如何想呢?
发表于 2007-12-7 09:3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东莞的领导估计要改回民了?政府的权利不小啊,说把一个行业停掉就停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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