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五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5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5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第三章 种畜禽品种选育与生产经营 第四章 畜禽养殖
第五章 畜禽交易与运输
第六章 质量安全保障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