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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规范原料储存及使用方法,保证原料储存期间品质状态符合本公司要求,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因不规范使用造成的内部损耗,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所有使用原料。
3、管理细则
(1) 原料仓储管理
对原料储存进行管理的目的在于明确其状态、防止并能及时发现变质、减少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损耗等,具体规定如下:
①所有原料必须有明确的标识牌,标明品名、生产厂家、供应商、入库时间、入库数量、包装规格、使用状态及当前库存。
②原料码放地必须干燥通风,空间适宜且配备必要的防火灭火设施。
③对于特殊原料,如贵重原料,储存地除符合第(2)条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有防盗设施;对于储存时间一般较长的袋装原料如鱼粉等,必须特别注意防潮防湿,且以小区域堆放为原则,各堆之间应预留适当走道.以便定期检查原料质量状况。
④库房保管员需每天检查原料使用状况,检查项目主要是:原料是否按先进先出原则使用;是否有错用;并于早晚检查,按领料单填写原料标牌及使用记录,核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
⑤品管人员应经常与原料保管巡视仓库,随时处理破损及变质等问题。
⑥对于储存期间出现的变质原料,必须要求专门区域码放并注明不合格状态,同时由品管部负责申请降低使用等级或报废处理事宜。
⑦库房原料状态用红、黄、绿表示,红色表示禁用;黄色表示待检;绿色表示可以使用。
⑧对于以上未尽事宜,由品管部与生产部共同协调处理。
(2) 原料使用管理
原料的使用应依据下列规定办理:
①原料使用必须按品管部根据生产任务通知单计算并打印出的领料单严格办理出库手续,除品管部有特别指示外,应严守先进先出原则。
②使用前应进行原料品质确认工作,主要是品管人员要检查车间领取原料的质量状况,判断是否符合使用要求,对于怀疑质量状况已发生重大改变的原料不得使用,并及时抽样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方可决定降低使用等级或作为不合格品处理,检测期间必须悬挂“待检状态”标牌,不得使用。
③ 品管部应由专人负责每半月对储存时间较长的原料进行抽样并送化验室化验分析,所抽样品应区分为两类:第一类为怀疑其品质可能劣化者,分析结果应作为采取行动参考。第二类为预定将使用的原料,其分析结果应送集团技术部门作为配方参考。
④ 原料出库一般按领料单领取即可,但对于技术部有特殊使用要求时,领取原料时还需按品管员指示领取。
⑤对于入库原料,在卸车过程中如发现有少量结块、杂质、品质不良时,应挑出另外垛好并标明不合格状态,并通知品管部、采购部协助处理。
⑥原料每天的出库总量在扣除生产损耗后要求与当天生产的产品和半成品余量一致,否则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处理.
本制度可能由于公司管理状况的改变而随时删补或更改,以最新版本为准
一、目的
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又不因为某些非决定因素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与销售,故对某些特殊情况下,原料的使用、成品的出库作出相应规定。
二、原料放行与成品出库原则
(1)
原料:感官质量合格;使用后对公司产品不会造成无法挽回损失。
(2)
成品:属公司产品序列内的已经备案的产品;使用原料的感观质量均符合公司质量标准;历次抽检未有不合格情况,均可申请紧急放行。
三、本公司所有原料的紧急放行和成品的紧急放行必须经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执行状态,否则不予放行,放行执行监督部门为品管部。
四、紧急放行执行程序
1)原料:a、需由要求紧急放行的部门或个人详细填写原料紧急放行申请表
b、依次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品管部主管审批或公司技术总监审批
c、申请部门或个人将经过审批的申请表交予生产部,生产部进入执行程序
d、在执行过程中,生产部应指定专人认真填写紧急放行原料使用明细登记表,使用结束后交品官部保存,保存期为2年。
e、品管部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2)成品: a、由需紧急放行的部门或个人详细填写成品紧急放行申请表
b、将填写好的申请表交品管经理审批
c、申请部门或个人将经过审批的申请表交储运部。
d、储运部在得到经过品管部主管签字确认的申请表后,方可办理相关出库手续,否则不予办理。
e、储运部必须指定专人认真填写紧急放行成品出库情况登记表,对紧急放行的成品进行登记。
3)
紧急放行的原料和成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不合格情况,应根据紧急放行原料使用明细登记表对用其生产的产品进行处理,具体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储运部将紧急放行成品出库明细登记表传销售部,由其通知客户停止使用或办理其它相关补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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