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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学讲义(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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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0 21: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一章    绪论

实验动物学是研究实验动物培育与应用的科学,是以生物学、畜牧兽医学、医学、环境学等诸多学科的科研成果为基础,综合发展形成的一门覆盖面极广的独立学科。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生命科学研究的飞速发展,实验动物学的研究内容也不断丰富和发展,并日趋完善。
21世纪是生命科学的世纪,生物高科技将成为这一时代的研究热点、竞争焦点和新的知识经济增长点。作为生命科学研究的基础和重要支撑条件,实验动物科学将对整个生命科学各个领域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加速发展实验动物科学是关系到我国新技术革命的大事,也是我国科学事业发展的长远目标之一。

第一节   实验动物学的基本概念和研究范畴
一、实验动物
    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国家科委发布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二条给出的实验动物(laboratory animal)定义是: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来源清楚的,用于科研、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国家科学技术部于2000年组织专家,开展对《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修订补充。其中,将实验动物定义为:经人工培育、遗传背景清楚、对其质量实行控制、用于科学试验及产品生产的动物。
尽管对实验动物的概念有不同的描述,但大家共识的是,实验动物必须与实验用动物和其他动物区别开来。一般说来,凡是以研究、实验、教育、药品生产等为目的而使用的动物,统称为实验用动物(animal for research),包括实验动物、野生动物、经济动物、观赏动物等等。而实验动物是一个特定的概念,仅仅是实验用动物中的一个特殊群体。
根据科学研究的要求,作为实验和生产材料的动物应具有以下要素:
     1.遗传背景清楚
不同遗传背景的实验动物对同一实验处理的反应性是不一样的,直接影响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因此从这一点上讲,实验动物必须是经过人工培育,遗传背景明确的动物。根据遗传特点的不同,实验动物分为近交系(inbred strain)、封闭群(closed colony)和杂交群(hybrid colony)。
     2.健康状态实施控制
实验动物生产的正常进行和动物实验结果的可靠性与其健康状态有着直接关系。因此,在实验动物繁育和使用过程中,必须对其携带的微生物和寄生虫实施监控。根据对微生物和寄生虫的控制程度,我国将实验动物划分为四个等级:普通动物(conventional animal);清洁动物(clean animal);无特定病原体动物(specific pathogen free animal, SPF);无菌动物(germ free animal, GF),其中包括悉生动物(gnotobiotes  animal, GN)。
    3.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人工培育而成的动物
    实验动物是在达到一定要求的环境中,经过科学培育和繁殖的动物,是多学科研究的成果和科技含量高的生物技术产品。利用转基因技术,使特定基因在实验动物中得以表达,而制造的转基因动物为医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及畜牧兽医学等众多学科提供了丰富的动物模型资源。
    4.应用范围明确
    实验动物是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其应用领域包括医学、药学、产品质量检验、环保、国防乃至实验动物科学本身等等。特别是在人类生命现象的研究方面,实验动物扮演着人类替身的角色,是“活的精密仪器”,最终为科学发展、人类生存和健康服务。与经济动物、野生动物和观赏动物有着明显的区别。见表1。
表1     各类动物的区别
动物 人工培育 繁殖 遗传背景 物种来源 微生物
寄生虫 用途
实验动物
野生动物
经济动物
观赏动物 严格
未经
一定程度
一定程度 人工
自然
人工
人工 明确
不明确
一般
一般 明确
不明确
一般
一般 人工控制
自然选择
一般
一般 科学实验
生态保护
发展经济
观赏

实验动物的分类不同于普通动物学的物种分类,如前所述,主要根据其遗传与微生物控制方式及生物学特性,形成实验动物特有的分类概念。有关实验动物分类请详见第二章和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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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0 21:3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实验动物学
实验动物学(Laboratory Animal Science)是以实验动物为主要研究对象,并将培育的实验动物应用于生命科学等研究领域的一门综合性基础学科。概括地讲,实验动物学包括了实验动物繁育和实验动物应用两部分内容。前者主要围绕着实验动物种质培育和保存、生物学特性、生活环境、饲养繁殖与管理、质量监测、疾病诊断和防治、野生动物的实验动物化等开展有关研究,最终达到实验动物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后者主要以各学科的研究目的为目标,研究实验动物的选择、动物实验的设计、试验方法与技术、动物模型、影响动物实验结果各因素的控制以及在试验中实验动物反应的观察和结果外延分析等,以保证科研教学活动中动物实验的质量。
随着社会发展、科技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根据实验动物工作的特点,努力实现实验动物的商品化和生产的产业化、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动物实验服务的社会化,以及把人在科技活动中与动物之间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的动物实验伦理学和实验动物福利等,也是实验动物学的重要和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和研究内容。
三、实验动物学的研究范畴
作为科技基础条件之一的实验动物,其研究内容和研究手段随科技的发展要求和对实验动物科学自身认识的加深而不断丰富和完善。反之,科技活动的不断深入,研究领域的拓展与交叉,以及科技活动认识的不断提升,也为实验动物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要求实验动物与之相适应。因此,实验动物学的研究领域也处于动态变化和不断扩展之中。
当前,转基因小鼠已成为现代实验动物科学的研究热点之一。随着科学的发展,研究热点会不断的发生变化,但实验动物的研究实质和大方向不会改变。
1.实验动物生物学
    实验动物生物学研究是实验动物学的基本内容,了解和掌握实验动物生物学特性是实验动物应用的前提和基础。不同种类的实验动物其生物学特性各不相同,这也是实验动物应用广泛的重要内在因素。由于生物学特性的差异,不同种动物或同一种动物不同品系之间对同一实验处理可以产生不同的生物学效应,因此,对生物学的研究至关重要。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一般生活特性、解剖学特点、生理学特点、正常生理生化指标等。
2.实验动物环境生态学
    环境是实验动物赖以生存的一切外在客观条件,包括生物性和非生物性因素。实验动物生态学是研究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实验动物的生物学特性及其变化规律的科学。由于实验动物是在人工控制的环境中生存的,因此,在人们为实验动物营造的各类环境与实验动物自身之间存在密切关系。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理化因素(温度、湿度、噪声、换气次数、风速、压力梯度、光照强度、氨浓度等);生物因素(微生物、寄生虫、动物密度等);营养因素(饲料、饮水等)。
3.实验动物遗传学
    利用遗传调控原理,按照人类的意愿和科学研究的需要,控制实验动物的遗传特性,培育新的动物品系和各种动物模型,以此阐明动物的外在表现与遗传特性之间的关系。根据遗传学原理和利用相关技术,开展实验动物遗传监测和特性确定也属于实验动物遗传学的研究范畴。
4.实验动物营养学
    营养是满足实验动物正常生长和繁殖的基本需求。实验动物对营养的需求,因动物种类、品系、年龄、性别以及生长发育、妊娠、泌乳等生理状态的不同而有较大差别。因此,根据实验动物的特点,研究其对营养的需求,制定科学的营养标准,从而研制不同饲料配方和各种不同的饲料是实验动物营养学的主要任务。
5.实验动物微生物学和寄生虫学
    研究不同微生物和寄生虫对实验动物健康的危害性,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标准,采用敏感、特异的检测技术和方法,开展定期的健康检查,对实验动物质量作出评价,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指导实验动物的生产与管理。
6.实验动物医学
    研究疾病的发生、发展规律,建立有效的疾病控制和防治体系,利用先进的实验手段,开展疾病诊断和治疗。
7.比较医学
    研究实验动物与人类的基本生命现象,特别对各种人类疾病进行类比研究,建立各种人类疾病动物模型,研究人类相应疾病,了解人类疾病的发生、发展,以期找到治疗人类疾病的有效药物和治疗措施。
8.动物实验技术
    动物实验技术主要是研究如何利用动物实施各项操作,如何排除一切干扰因素,得到可靠、科学的实验结果。其中包括实验技术、实验方法、实验设备、各项实验操作规程等。
9.动物实验伦理学
动物实验伦理学,是在保证动物实验结果科学、可靠的前提下,针对人的活动对动物所产生的影响,从伦理方面提出保护动物的必要性。它是人类对待实验动物所持有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和道德评价的理论体系,它所关注的是人对与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密切相关的实验动物抱什么态度的问题。因此,它作为实验动物学、动物实验科学和伦理学相结合的产物,也是我们所常说的传统伦理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传统伦理学在动物实验和实验动物繁育中的具体体现。
10.动物实验替代方法学
在满足人类科技活动最终目的的基础上,应用无知觉材料替代有知觉的脊椎动物进行实验;通过科学的设计,减少实验中的动物数量;在必须使用动物时,如何优化实验程序,以降低对实验动物造成的不良影响,这是动物实验替代方法学研究的主要内容。
替代、减少和优化是彼此独立而又相互联系,实验技术的优化、替代方法的采用客观上都减少了动物使用量,达到了减少的目的。反之,减少动物使用量的要求促进了实验技术的改良,也促进了替代方法的研究进程。
11.实验动物福利
提出实验动物的福利问题,实际是在生产和使用中对实验动物的一种保护,强调的是对各种不良因素的有效控制和条件改善,而不是那种不宰不杀的极端“动物保护”。
在兼顾科学问题探索和在可能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满足动物维持生命、维持健康和提高舒适程度的需求两个方面,研究动物生活环境条件、动物 “内心感受”、人道的实验技术等是科学的实验动物福利的主要研究内容。
为动物提供维持生命延续的营养和生存条件,利用现代医学手段和其他措施保证动物健康,是实验动物学一直关注和研究的重点,如何改善和提高动物生活的舒适程度,则受到忽视。实验动物福利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强调后者的作用,视野是全方位的。
 楼主| 发表于 2007-3-10 21:3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节  国内外实验动物科学发展概况
一、实验动物科学发展简史
实验动物学科的形成与发展主要始于生物医学的发展,生物医学等领域取得的成就,奠定了实验动物学科发展的基础。1909年美国Jackson实验室第一任所长Little教授在研究小鼠毛色基因时首次采用近交方法,培育出DBA纯系小鼠。1943年美国圣母大学Lobund 实验室J.A.Reynier博士研制成功第一台金属隔离器,并培育出无菌大鼠。1962-1969年间英国Grist医师发现并培育出裸鼠,其后科学家进一步确定裸鼠无胸腺,缺少T细胞。免疫缺陷动物的问世,为肿瘤学研究提供了极好的动物模型。近年来,利用生物工程技术不断推出新动物模型。1982年Palmiter等报道,将大鼠生长激素基因导入小鼠受精卵中,成功创造出的“超级小鼠”,即第一例转基因小鼠的问世,开辟了实验动物新**。至今,美国Jackson实验室采用转基因技术建立的人类疾病动物模型有610余种,国际上公认的近交系小鼠已有300多个品系,大鼠100多个品系。20世纪50年代,世界发达国家,先后成立实验动物学会、协会及实验动物管理机构,并制定法律、法规,大大推动了实验动物学科的发展。
我国实验动物工作始于20世纪初.1918年北平中央防疫处开始饲养繁殖小鼠,其后,陆续有学者从国外引进一些品种品系动物,但仅限于几个大城市的少数科研单位。50年代,为控制和消灭传染病的流行,北京、上海、长春、武汉、成都和兰州建立了生物制品研究所,并建立了规模较大的实验动物生产车间。1956年天津医学院李漪教授培育出津白1低癌系白化小鼠,这是国内第一例近交系小鼠。随后,津白2高癌系小鼠、615小鼠相继问世。从80年代开始,我国实验动物工作有了飞速的发展。1987年成立了“中国实验动物学会”,编辑出版实验动物学专业杂志,不断加强与国外的技术合作与学术交流。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科委发布了《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96年10月,《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经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成为我国第一部有关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1998年国家科技部建立了“国家啮齿类实验动物种子中心”,向全国供应实验动物种子。2001年拨款筹建国家遗传工程小鼠资源库,为我国医药研究领域提供重要的实验动物模型。与此同时,我国老一代科学家钟品仁教授、孙靖教授,由国外引进裸鼠繁育成功,并建立国内第一座实验动物屏障设施。目前,仅北京地区的实验动物屏障设施就有50余座。
虽然我国实验动物工作起步较晚,但由于国家的重视和实验动物科技人员的努力,其发展速度很快,在某些方面已赶上国际先进水平。我国实验动物科学发展方兴未艾,前途光明。
二、实验动物福利
1.动物福利法的起源
  长久以来,动物仅作为人的私有财产或者商品而存在。19世纪初,欧洲的一些社会人士就开始了他们捍卫动物权力的征程。1809年,有人在英国国会提出一项禁止虐待动物的提案,该提案虽然在上院获得了通过,但在下院被否决。在当时背景下,这样的提案遭到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发展,在13年后人们关于动物利益的思考已经渐趋成熟。1822年,“人道的迪克”马丁提出的禁止虐待动物的议案—“马丁法令”获得了通过。这是首次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了动物的利益,保护动物免受虐待,是动物保护史上的一座里程碑。人们对待动物的态度从此开始了微妙的变化。
  现在,动物福利制度已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起来。英国现行的动物保护法是1911年通过的,目前英国正在修改这部法律。除了1911年通过的动物保护法之外,英国还陆续出台了很多专项法律,比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园动物保护法、犬的繁殖法案、家畜运输法案等。自1980年以来,欧盟及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先后都进行了动物福利方面的立法。动物福利组织也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发展起来,WTO的规则中也写入了动物福利条款。
  2.动物福利的立法宗旨和福利标准
  动物福利的基本出发点是让动物在康乐的状态下生存,也就是为了使动物能够健康、快乐、舒适而采取的一系列的行为和给动物提供的相应的外部条件。至于康乐的标准,即动物“心里愉快”的感受状态,包括无任何疾病,无行为异常,无心理紧张压抑和痛苦等。动物的状态可以通过测量评定,可以测量动物受伤或生病的迹象,对疼痛的反应,由于诸如沮丧和压抑等行为失控而产生的行为及机体功能和组织异常与恐慌对动物的影响。动物福利更加强调保证动物康乐的外部条件。当外界条件无法满足动物的康乐时,就标志着动物福利的恶化。
  很容易理解,人类对于动物的利用和动物福利是相互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动物福利过高,会给生产者和使用者带来过分的负担,造成浪费。动物福利不是片面的一味的保护动物,而是在兼顾对动物利用的同时,考虑动物的福利状况,并反对使用那些极端的利用手段和方式。动物福利法正是基于这样一个利益平衡点而产生的。
  根据各国现有的动物福利法的历史及渊源的考察,满足动物的需求是动物福利法的首要原则。动物的需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维持生命需要,维持健康需要及维持舒适需要。这三个方面决定了动物的生活质量。动物作为一种生命形式,同人类一样有着基本生存需要和高层次的心理需要。人为地改变或限制动物的这些需要会造成动物的行为和生理方面的异常,影响动物的健康。解除动物痛苦,让动物在任何条件下享有以下五大自由是动物福利法的基本原则:①享有不受饥渴的自由;②享有生活舒适的自由;③享有不受痛苦伤害和疾病的自由;④享有生活无恐惧和悲伤感的自由;⑤享有表达天性的自由。这也是目前国际动物福利一致认同的五大标准。
  3.科学发展呼唤实验动物福利法
  按照动物的生活方式以及与人类关系的不同,可以将动物分为以下六类: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完善的动物福利法应根据不同种类动物的具体特质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在此,仅对实验动物福利法的基本内容作一简要阐述。
实验动物对人类的健康具有重大的贡献,但是如果漫无科学目的或者反复盲目进行动物实验,就会给动物的身体造成莫大的痛苦,故应尽可能的减少活体动物实验,减少实验动物的使用量,对必须进行的动物实验要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制,将实验动物的痛苦减少到最低程度。为实验动物提供满足生理需求的各项外部条件;更有必要在符合科学原则的前提下,寻求动物实验的替代方法。欧盟的86/609( EEC)法令制定了实验动物饲养管理和设施条件的最低标准,并要求保证实验中使用的动物都能够享受到适宜的居住环境,必要的运动时间,充足的食物饮水以及适合于健康与福利的照料,保证所有实验动物能享受其机体及“精神”权利。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逐渐取消了小学和中学的动物活体实验,这是近几十年来环境伦理观念和道德进步的结果。
4.我国实验动物福利立法的有关问题
首先应确定实验动物的法律地位。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规定了动物的法律地位,对于虐待动物的行为才能有法可依,在执行的过程中才能强劲有力地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从而有效地遏制虐待现象的蔓延。我国现行的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为数不多,动物保护的范围也过于狭隘,欠缺了哪一方面都不算完整的动物保护。除《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检疫法》等几部单行法外,余者只散见于《森林法》、《渔业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若干零散条文中,没有一部专门的、完整的动物保护的总括性法律。因而,人们对于如何保护动物,以及保护动物的意义都缺乏整体的清晰印象。对实验动物来说,明确其法律地位是解决福利问题先决条件。
其次,要考虑到我国的具体国情和实验动物福利法的现实性和可行性,不可能将国外的做法一陈不变地移植到我国的管理工作中。强调实验动物福利,要以推动科学发展为目的,在符合科学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有的实验动物管理法规,或制定与科学发展息息相关的动物实验法。通过相关法规法律,使我国实验动物福利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第三,在《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增加了动物福利的章节,从科学的角度,强调动物福利的实施方式。但均为原则性的指导条款,可操作性欠缺。而且条款数量少,难以覆盖实践中的各种情况。在条款不具体和不甚明确的情况下,对条文的解释只有依赖人的主观裁量了。因此,非常有必要制定可操作性强、符合我国实验动物工作发展需要和推动科学进步的、并与国际接轨的实验动物福利法律法规文件。
另外,具体到实验动物福利法的实施,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的同时,应充分注意到科技界的教育和对实际情况的监督两方面作用。在科技界开展实验动物福利的科普教育,提高科技人员对动物福利的认识和理解,以便在实际中将对动物福利问题的认识变为自觉行动。在动物福利立法之后,涉及动物福利法的司法工作应由法院实施,但是,由于一般动物福利法的案件程度偏轻,法院对之进行常规法律程序的审理未免小题大作,加之动物福利案件审理要求专业知识较高,故单靠行政机构和法院难以充分保护动物福利。处理动物福利事宜必须依靠专门的组织。因此,在国家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发挥部门、行业、地方和具体单位实验动物管理机构的作用(或根据需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委员会),将实验动物福利的改善和提高与加强实验动物工作的管理、促进动物实验的规范化、保证动物实验结果可靠性和科学性紧密的结合起来,使实验动物福利问题在科学管理之中得以解决。这是现阶段具有我国特色的关注和提高实验动物福利的有效方式和具体做法。
 楼主| 发表于 2007-3-10 21: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动物实验的“3R”原则
动物实验替代方法的研究是在科学研究领域,采用科学的方法研究动物福利,在符合科学目的前提下通过采用更为合理的手段,充分体现动物福利的科学实践活动。而3R研究的最终目的则是为生命科学及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有效的研究手段,使科学研究方法更加科学化,试验结果更加准确、可靠。
(一)动物实验替代方法(3R)理论的提出
以动物作为替身接受各种试验,使人避免因受试验而可能导致的危害是科技发展史上的一大进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生物科学研究领域中实验动物的使用量猛增,从而引起了社会公众的极大关注。1954年,动物福利大学联合会(UFAW,创建于1926年)Charles Hume教授制定了一项有关动物试验人道主义技术的科学研究计划。这项计划由诺贝尔奖金获得者免疫学家Sir Peter Medawar和英国研究保护协会秘书长Lane-Petter领导,美国动物福利委员会奠基人Christine Stevens提供研究经费,指定英国的动物学家W.M.S.Russell(也是一名心理学家)和微生物学家R.L.Burch承担这项工作。1959年,他们在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发表了《人道主义实验技术原理》(The Principles of Humane Experimental Technique)一书。在这本书中,他们提供了大量的资料、许多卓越的思路和见解。第一次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包括动物实验和实验动物的减少(Reduction)、替代(Replacement)与优化(Refinement)的动物实验替代方法(简称3R)理论。可以说他们的研究工作和《人道主义试验技术原理》这本书的出版,对启动3R研究在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开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尽管Russell和Burch的书具有独创性和学术性,但在发表后的一段时期内并没有对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产生太大的影响。一直到了1969年,Dorothy Hegarty教授创建了医学试验中动物替代方法基金会(FRAME),再一次提出了Russell和Burch的观点,认为3R的系统性研究及合理的应用将极大的丰富研究手段,对科学的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并在他们的工作中鼓励和支持在生物医学研究中实施3R原则。1978年,David Smyth 教授出版了“Alternatives to Animal Experiments”一书,用Alternatives义了3R。从此,3R内容受到各国政府和科学界的高度重视,3R研究工作及研究成果得到广泛开展和应用。
(二)3 R的概念及内涵
3R是Reduction、Replacement和Refinement的简称。
    1.Reduction(减少)是指在科学研究中,使用较少量的动物获取同样多的试验数据或使用一定数量的动物能获得更多实验数据的科学方法。
极端的动物保护组织反对利用动物进行任何实验。但从社会进步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赖于科技发展的层面上讲,利用动物开展各项研究以及产品质量检验,则是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和非常有效的措施。对一个实验来讲,用动物越多,则成本就会随之提高。因此,动物的使用量应是能达到实验目的的最小用量。绝不能以节省时间或为了人员的方便以及其他不科学的原因为理由,使用超过能获取有意义的实验结果所需要的最少动物数量。要达到这一目的,在实验前进行周密合理的设计和取得实验数据后的统计学分析是非常必要的。但也不能单纯为达到减少动物使用数量而采取违反科学原则的做法。
在减少动物使用量的问题上,对不同的实验应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如在药品、食品等产品的法定检验中,要减少某一实验中使用动物的数量,则应采取非常慎重的态度和科学的程序。只有经过反复的验证并写入有关规程之后,才可在实际检测工作中应用。相反,在科研工作中,减少动物的使用量则是比较容易做到的。科研与法定检验很大不同点就在于研究方案的“多样性”和“可调整性”。不同课题研究的最终目的千差万别,为达到其研究特有的目的,研究手段(或研究方案)各不相同。即使要达到同一目标,也可以采取不同的研究路线,正所谓“条条道路通罗马”。正因为此,使得研究又具有其复杂性。如何在研究工作开始之前,选择最佳的实验方案,以达到减少实验中动物使用量的目的,则是每一位科研人员应该认真考虑的问题。
2.Replacement(替代)是指使用其它方法而不用动物所进行的试验或其他研究课题,达到某一试验目的。或者说是使用没有知觉的试验材料代替以往使用神志清醒的活的脊椎动物进行试验的一种科学方法。
替代有不同的分类方法:①根据是否使用动物或动物组织,替代方法可分为相对性替代和绝对性替代两个方面,前者是指采用人道的方法处死动物或使用细胞、组织及器官进行体外试验研究,或利用低等动物替代高等动物的实验方法;后者则是在实验中完全不用动物;②按照替代物的不同,可分为直接替代(如志愿者或人类的组织等)和间接替代(如鲎试剂替代家兔热原试验);③根据替代的程度,又可分为部分替代(利用其他替代实验手段来代替动物实验中的一部分或某一步骤)和全部替代(用新的替代方法取代原有的动物实验方法)。
对于认识和评价某个特定领域的替代方法是否有应用价值,需要认真对待。有些人认为,在生物医学的许多领域中,应用体外方法不仅能够获得与动物实验所提供的相同的技术资料,而且还能提供最佳的科学途径以解决某些难题。生物医学研究中的动物实验替代方法完全可以通过学术出版物和研讨会等形式进行交流而得到不断的完善和发展。而另外一些人则认为,替代的方法和技术可作为动物研究的补充,有助于减少使用动物的数量和改进以后的工作,但不可能完全取代整体动物实验。以毒理学研究和安全性评价实验中采用的细胞培养方法为例,尽管它具有可用不同类型的细胞(包括人类细胞)和来自特定组织的细胞研究靶器官特性的优点,但它不能像整体动物模型那样作为完整的生物系统,用于评价不同途径(如吸入、摄入、皮肤接触)和长期染毒的后果,以及用来预测某些毒性作用的可逆性等。
在替代方法使用方面,还需要注意的是,在基础研究、医药、化学试剂和化妆品的安全检测、危险环境的检测、危险物品的检测等领域之间,毕竟存在着差距,在应用替代方法时应具体考虑。特别是在法定的检验工作中,如果非动物实验要作为动物实验的替代方法被采纳的话,则需经过严格的验证后被检验法规所认可,方可在法定检验中使用。
3.Refinement(优化)是指在符合科学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改进条件,善待动物,提高动物福利;或完善实验程序和改进实验技术,避免或减轻给动物造成的与实验目的无关的疼痛和紧张不安的科学方法。
     优化包括诸多内容,总体说来是一个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过程,包括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两个方面。研究内容涉及到试验设计、实验技术、仁慈终点、人员的培训、饲养环境及设施、动物运输、动物自然习性等方面,其中动物实验程序的优化是一项主要内容。
由于条件所限,特别是观念上的差别,动物实验的优化过程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表现出较大的差别,发达国家相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做得好些,发展的进程也较快。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一个动物实验设计方案要经过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审批才能得以实施,主要内容必须包括:
(1)充分阐明实验的必要性,并证明没有任何其它方法可以取代该动物实验。
(2)充分阐明实验的合理性,即所用的实验动物种类、品系、数量、性别、日龄等都是科学合理的。能用小动物进行实验就不能选用非人灵长类以及犬、猫等动物,用10只动物能完成实验就不许用11只动物。
(3)明确实验过程可能给动物造成的疼痛、痛苦有多大,有些国家制定了疼痛等级的评分标准。
(4)如果是用非人灵长类动物做实验,对实验完成后退役的动物必须有妥善安置措施。如1999年美国在佛罗里达洲的沙漠上建造了一所具有相当舒适度的设施,将十几年来研究退役上的百只大猩猩放在这里“颐养天年”。
(三)3 R研究的意义
    1.作为提升突破技术壁垒能力的载体和具体体现“标尺”,在经济发展和国际贸易中发挥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2000年4月欧共体曾宣布,自2000年7月1日,禁止成员国用动物进行化妆品原料和化妆品的安全性检验,并要求在化妆品的标签上注明没有使用动物进行安全性试验,否则将不能进入欧洲市场。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和世界各国反应非常强烈的缘故,在同年的6月28日宣布,将日期推至两年后,即2002年7月1日。2002年11月7日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在布鲁塞尔达成协议,决定从2009年起在欧盟范围内禁止用动物进行化妆品毒性和过敏实验,也不允许成员国从外国进口和销售违反上述禁令的化妆品。欧盟的这项决定是为了在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保护动物。欧盟希望化妆品公司在2009年以前能够找到替代检测方法。如果出现特殊安全需要,欧盟委员会可以允许成员国在经过特殊程序后,在动物身上进行化妆品成分安全性能测试。目前,英国、奥地利和荷兰已经禁止在动物身上进行化妆品成分测试,但并未禁止进口和销售此类产品。其中法国和意大利是进行动物实验最多的欧盟成员国。
     这说明两个问题:一个是虽然执行的时间一再向后推延,但却再一次表明了欧盟对这个问题上的坚决态度。二是说明在化妆品的安全测试方面,替代方法要(非动物实验)在化妆品质量检测中应用,还需走一段较长的道路。
     “技术壁垒”一直是妨碍我国商品出口的障碍之一。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后,它所带来的影响更为巨大。过去由于我们检测方法的问题或者检测方法和国际上的要求不一致的原因,在我国化妆品和药品出口过程中多数都曾遇到过这种技术壁垒的阻挡,有些很好的产品就是由此原因而无法进入国际市场。从这一点上看,3R研究以及研究成果的应用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为科学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
纵观3R概念的提出和发展,可以说它一方面是为了适应动物保护主义运动、缓和动物保护与动物试验之间日益尖锐的矛盾冲突的一种需要。另一方面,从3R研究成果的应用来看,确实对科学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因此说,3R研究也是科学发展的需要。有许多事例可使我们清楚地了解到3R与生命科学研究之间的内在联系。例如,利用携带有人脊灰病毒受体的转基因小鼠(TgPVR),替代猴子做口服活脊灰疫苗的神经毒性试验(安全性试验),不仅解决了灵长类动物的来源问题,也使用于疫苗检定的动物质量得到保证,检定结果的可靠性也大大提高。在生物学和药学研究中,利用遥测技术测定不同品系高血压大鼠在正常生活条件下的各种生理指标(包括收缩压、舒张压、心率等),从而解决了必须对动物进行麻醉和固定,在这种非正常条件下获取动物各种生理参数的问题,使获得的数据更加准确。利用亲和层析技术对梭状芽孢杆菌菌苗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毒素和类毒素进行检测和定量分析,减少了常规方法中动物的使用数量。由此说明,3R的研究不仅可以达到优化试验程序、通过替代达到降低试验费用等目的,更重要的是通过对3R的研究,进一步开拓人们进行科学研究的思路,使研究手段更加完善、科学,最终达到推动科学发展的目的。
    3.开展“3R”研究,从保护动物,或是关注动物福利,这也是时代发展、社会进步在科学技术上的一种体现。
    国外从动物保护发展到关注科研用的实验动物,在法规上是经历过一个较长的过程。从科学的角度上看,已有许多例子说明,深入研究人类对待实验动物所持有的道德观念、道德规范和道德评价标准与动物实验的关系,善待动物,关注动物实验中的动物福利,是有利于科学的发展。为了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国家科技部在目前修订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增加了动物福利这一章。说明国家开始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动物福利也将是今后在实验动物管理当中的重要内容。
 楼主| 发表于 2007-3-10 21:3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四、21世纪实验动物科学的发展趋势
随着科学技术的蓬勃发展,新思维、新理念、新发现推动着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不断涌现,使得科学技术以前所未有的势态飞速发展。
(一)实验动物科学与分子生物
现代生命科学技术,包括克隆技术、转基因技术等为开发实验动物新品种品系创造了条件。国外在这方面已经取得令世人惊喜的结果。美国Jackson研究所保存的利用转基因技术建立的人类疾病动物模型就有610种之多,这些动物模型在生物医学研究领域得到日益广泛的应用。目前,国外一些生物技术公司已将转基因小鼠的研制形成专业化和商品化。
利用转基因动物来生产珍贵药物蛋白,不仅为生物技术药物的生产开辟了一个崭新的途径,而且也形成了一个医药产业。转基因动物生物反应器,具有非常广阔的应用前景。1987年,Gordon等首次利用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因子(Tpa)与小鼠乳清蛋白(WAP)启动子重组基因,培育出37只转基因小鼠,tPA均能够表达,其中一只小鼠的乳清蛋白达50μg/ml 。在此之后,动物生物反应器的研究有了飞速发展,并取得惊人的成绩。见表2。
表2    不同动物乳中可表达的多肽类药物
多肽药物种类 小鼠 大鼠 家兔 猪 绵羊 山羊 牛
HGH √ √ √
RGH √ √
PGH √
BGH √ √
HGRF √
OBIG √
人肾素 √
HAS √
人血红蛋白 √
人乳铁蛋白 √ √
人细胞质素活化剂 √
HUK √ √
HTL-2 √ √ √ √
HAT √ √ √ √ √ √
人重组蛋白C √ √ √ √
TPA √ √ √ √ √ √
大鼠β-硌蛋白 √
牛和大鼠乳白蛋白 √ √
人胰岛素 √ √
凝血因子Ⅶ √ √
凝血因子Ⅸ √ √ √
凝血因子Ⅷ(rFⅧ) √
组织因子途径抑制物(TFPI) √
血栓调节蛋白(Rtm) √
*选自转基因动物与医药产业  上海教育出版社2000年
    转基因动物不仅生产医药产品,还可以生产其他有价值的产品。如加拿大蒙特尔公司将蜘蛛丝蛋白基因构建的转基因山羊可用来生产生物钢(Biosteel),它比任何人造材料都要强、重量轻、为生物降解;可用它制作防弹衣、人造韧带和肌腱以及美容术、手术胶、航天缆索等等。有理由相信,转基因动物—乳腺生物反应器将成为21世纪最具有高额利润的生物医药新的生产模式和新型产业。     
器官移植是当今世界医学领域所关注的重要课题。通过基因工程技术,构建携带人类基因的转基因猪,有可能克服器官移植的排异问题,为人类的器官移植提供新的材料来源。我国是养猪大国,从60年代初开始,我国一些学者就开始了对小型猪资源的调查和实验动物化的研究。其主要品系和资源有西双版纳小耳猪近交系、五指山小型猪近交系、广西巴马小型猪、贵州小型香猪、甘肃蕨麻小型猪、藏猪等。有些品系的近交系数已达到98.3%,而且建立了分子生物学的检测技术。小型转基因猪将成为比较医学和人类异种器官移植研究的热点。
历经十年的艰辛,人类基因组“工作草图”于2000年6月26日面世。该草图破译了人体97%的遗传基因MM,完成了85%基因的碱基对测序,标志着人类彻底解读自身“生命天书”走完了第一步。科学家指出,很少有人类疾病是由一种单一基因作用而引起的,而是多基因的协同表达、功能上相互作用的结果。要从基因组的破译转向功能基因组的分析,就是要将目前采用分子生物学技术从基因分子水平的分析转向对整体模型动物的分析,了解不同基因组在整体动物中相互作用下,所产生的表现型或疾病。因此,功能基因组实验动物模型将成为21世纪实验动物科学的“核心模型”。这些模型将为实验研究,特别是那些无法在人体上完成的实验提供了强有力的替代物。
(二)实验动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动物种质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实验动物化一直是实验动物学科发展的重点内容之一,我国科学家通过的不懈努力,一些动物资源的实验动物化已为医学生物学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如我国特有的动物资源鼠兔、黑线仓鼠、东方田鼠、小型猪、水生动物等的开发利用。为肝炎、心血管病、血吸虫病、异种器官移植等人类疾病的研究提供了广泛而又丰富的实验材料和研究手段,引起国外相关领域的关注。充分利用我国动物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开展动物资源的开发及其实验动物化,不仅有利于提高我国实验动物学科在国际上的地位,同时也可有效的推动我国实验动物科学的发展,为医学生物学研究提供了基础和支撑条件。
(三)3R科学研究
    3R研究在国外已有40多年的发展历史,作为实验科学研究领域中的一个前沿学科已成为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其研究成果已达到较高的水平,并在众多研究领域和产品质量法定检验工作中广泛应用。
通过3R的研究,不仅进一步丰富了科学研究手段,而且开拓了人们的科研思路,解决了采用常规方法难以解决的问题。对我国生命科学研究来讲,3R还是一个较新的课题,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存在差距。我国在此方面如再不开展相关研究的话,不仅在实验动物学科上更落后,而且在政治上,在动物保护、实验动物福利和动物实验伦理等方面造成被动,尤其是在国家经济发展上会带来巨大的损失。因此,了解和掌握3R的理论和知识,并在具有一定基础和需求的研究领域,针对那些因各方面因素导致动物试验结果不稳定、但在国外已有成熟替代方法的研究领域,尽快启动并广泛开展3R研究势在必行。
(四)实验动物工作管理体系的完善
实验动物管理的核心是质量管理,应把加强实验动物质量管理作为整个实验动物管理的切入点。加强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应作好三方面的工作:制定与国际接轨、符合国情的实验动物质量国家标准,并在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建立实验动物质量监测体系;实行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制度。国家标准是我们对实验动物进行依法科学管理的依据,许可证制度是进行实验动物依法管理的主要措施,而质量监测体系则是国家标准能够得以落实、许可证制度得以实施的条件保证和关键环节。
另外,实验动物的标准化工作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包括国家相关标准的制定、生产条件和生产规范的标准化、动物质量监测体系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相关条件(饲料、垫料、笼器具等)的标准化。根据我国具体国情,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要努力提高我国实验动物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水平。
(五)培养中国实验动物市场
    实验动物科学既有学科本身的发展规律,又因其服务于其他学科,因而决定了其具有商品化、社会化、产业化的前景。
一些发达国家的实验动物生产在市场经济制约下,实验动物是作为科技含量较高的生物技术产品进入市场并形成实验动物产业,同时还包括相关产品如饲料、垫料、笼器具、仪器设备及工程设施的商品化、社会化和产业化。
    我国的实验动物学科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产生的,存在着“小而全”、“大而全”、“利用效率低”等弊端。为此,中国应大力发展实验动物产业,培育规范我国实验动物市场,推动我国实验动物的商品化和社会化。同时,实现实验动物产供销的网络化、商品化、社会化和产业化也是增强实验动物学科自我发展能力的必由之路。
 楼主| 发表于 2007-3-10 21:34:0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节  国内外实验动物管理法规简介

立法是带有某种强制性的管理措施,同时也是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目前世界各国均颁布有不同形式的法律条文约束、保护、管理实验动物的繁育、生产与使用。
一、国外主要管理机构与法规
(一)主要管理机构
     1.国际实验动物科学协会(ICLAS)
195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国际医学组织联合会(CIOMS)、国际生物学协会(IUBS)共同发起成立了实验动物国际委员会(ICLA)。1961年,ICLA的活动得到WHO的合作,并于1979年更名为国际实验动物科学协会(ICLAS)。
ICLAS的组成包括国家会员、团体会员、科学家会员、学会会员和荣誉会员。ICLAS的决议由常务理事会和管理委员会做出。常务理事会四年一届,管理委员会由常务理事会从国家会员、团体会员和科学家会员中选出并对其负责,每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
在国际上,ICLAS提出了微生物学、寄生虫学、遗传质量控制的参考标准,并先后在日本、韩国、泰国、西班牙和巴西设立了遗传、微生物检测中心,并依据有关标准开展检测工作。
1988年我国加入ICLAS,现有国家会员和科学家会员各一名,并在第十二届理事会担任常务理事。
     2.美国
     国际实验动物管理评估及认证协会(AAALAC)成立于1965年,是一个非盈利性的国际认证组织,主要职责是促进高品质的动物管理及应用,以推动生命科学的研究和教育。与其他动物福利组织一样,关注在实验动物饲养和动物实验中的动物福利标准和存在的问题。AAALAC不仅接受美国本土研究机构的申请,而且还接受其他国家有关机构的申请,并按照人证规则,结合当地法规及惯例来制定标准,开展认证工作。 根据认证程序的规则,其认证结果分为7种,既完全认证、临时认证、保留认证、继续完全认证、延后继续认证、缓限认证和取消认证。
     研究风险警戒办事处(OPRR)的“动物福利部”按照《公共卫生服务条例》(PHS),对有关研究项目中使用动物的教育和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进行指导,对有关实验动物的人道管理和使用的PHS各项政策和计划的效果进行评定。
      按照美国国家学术研究委员会、生命科学专业委员会和实验动物资源研究所制定的《实验动物饲养管理与使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要求每所研究机构都要成立一个“研究机构的动物管理和使用委员会”(IACUC),成员包括具有动物研究经验的科技人员、兽医、代表有关动物福利方面的公众利益和生物伦理的非科技人员。由其监督和评定研究机构有关动物的计划、操作程序和设施条件,以保证其符合《手册》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
     在美国,还有一些其他组织机构直接和间接参与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管理,为实施全方位的系统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3.日本
    1985年成立了实验动物协会(JSLA),主要会员是与实验动物有关的商业团体和个人。该协会开展的实验动物技术人员资格认可分为一级和二级两个层次,一级技师相当于中级职称,二级技师相当于初级职称。资格认可非常严格,合格率分别在60~70%和30~50%。一般每隔三年JSLA进行一次全国的实验动物使用情况调查,调查数据提供给所有会员单位和其他需要者。
     4.英国
     在英国,最高管理机构为内务部。由内务部大臣任命监察员小组,负责全国大多数通过认可的科研、生产和供应单位的巡视,并对内务大臣提出建议和报告,具体管理工作则由行业性组织、学术团体或民间协会分别执行。参与管理工作的机构和团体包括:内务部监察小组、动物程序委员会、欧洲实验动物科学联合会(FELASA)、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 )、动物福利大学联合会(UFAW)等。
     5.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研究和教育用动物管理委员会(ANZCCART)
      ANZCCART(1987年)是一个由19个机构成员组成的独立团体,通过各成员组织,支持和宣传《澳大利亚动物饲养管理和为科学目的应用动物条例》,为动物实验伦理委员会、制定规章的机构、授权机构、政府部门、动物福利组织等提供指导和有关资料信息。
     6.加拿大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CCAC)
      CCAC成立于1968年,在1982年改组为独立社团组织,是加拿大有关动物使用的主要咨询和评审机构。CCAC由“加拿大自然科学和工程委员会”、“加拿大医学研究委员会”和联邦各部门资助。它所制定的《实验动物管理与使用指南》(Guide to the Care and Use of Experimental Animals )一直作为管理和使用实验动物的基本准则。共22章,除包括常用于实验研究的动物外,还包括许多具有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
(二)国外有关法规
国外法规大致可以分为国际法和国家法两类。国际法(包括国际条约和公约)是各个国家和组织之间的协议,主体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国际组织。制定条约的目的是确立一定的国际权利、义务和关系,缔约国家和组织要受到条约的约束。比如,欧共体各成员国共同签署的《欧洲实验和科研用脊椎动物保护公约》(1986年)。而国家法是指由各国政府制定的,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本国动物,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则和制度的总称。目前,国际实验动物界的立法焦点主要是围绕着保障动物福利和满足科学研究对高质量实验动物的需求这两个不同方面进行的。
    1.侧重于动物保护和福利内容的实验动物管理法规
     英国早在1876年就通过国会立法禁止虐待动物,美国在1966年由农业部制定了动物福利法,旨在要求善待、保护动物,防止偷盗动物,搞好动物的管理、运输和销售,改善动物的生存条件,其中包括有关实验动物或动物实验的条款。80年代颁布了《实验动物保护与管理法规》,加拿大、日本也分别于1966和1973年先后颁布了有关法律规定,要求在实验过程中不准虐待动物,要正确的使用麻醉、安死术以减少动物的痛苦。在《欧洲实验和科研用脊椎动物保护公约》的基础上,欧洲各国还相继颁布了各自国家的一系列有关法律法令。如芬兰八十年代中期先后颁布了《动物福利法》与《科学研究中动物使用法规》等。
     2.针对实验动物饲养和使用的管理法规
在实验动物使用与管理方面:许多发达国家诸如:美国、日本、加拿大、德国、英国等都有立法明文规定。1963年,美国国家学术研究委员会、生命科学专业委员会和实验动物资源研究所制定了《实验动物设施和饲养管理手册》,后更名为《实验动物饲养管理与使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1965、1968、1972、1978、1985和1996年六次修订。《手册》主要包括研究机构的政策与职责,动物的环境、饲养和管理,兽医护理和总体布局4个部分。
1985年,美国卫生部颁布了《人道主义饲养和使用实验动物的公共卫生服务方针》。该方针对政府制定的《测试、科研和培训中脊椎动物使用和管理原则》和《动物福利法》作了全面的补充和完善,要求各研究单位的动物管理委员会积极参与监督动物使用计划、使用程序和动物设施的运行,对每一个申请应用和饲养动物的部门进行审核,并向卫生部报告检查结果。
1986年,英国议会通过了适用于科学程序的《动物法》。以此法作为母法,英国各级政府部门、各行业分别制定了适用于本部门本行业的法规、条例、指南、准则、手册、标准等。在《动物法》中,明确提出了许可证制度,既开展与动物有关的科研工作需要具备房屋及设施许可证、研究项目许可证和人员资格许可证。同时要求研究人员在每个研究项目开始前,必须进行费用与效益分析,要考虑试验给动物造成的任何不良影响。英国内务部还颁布了《科研用动物居住和管理操作规程》、《繁育和供应单位动物居住和管理操作规程》、《动物设施中的健康与安全规定》、《废弃物的管理操作规程》等。此后,意大利、法国、芬兰、比利时等国也发布了类似的法令法规。
     日本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从不同层次和侧面先后颁布了多种实验动物管理法规,如《动物保护与管理法》、《狂犬病预防法》、《动物进出口检疫法》等,80年代颁布了《实验动物饲养及保育基本准则》。
    3.其他法律法规
    1978年,美国FDA颁布的《良好实验室操作规程》(Good Laboratory Practice, GLP),凡向FDA申请研究或销售许可证的所有新药临床前实验研究项目,均要遵守GLP原则。GLP从组织机构、人员、设施和设备、试验机构运行、记录和报告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对具体的操作要求制定明确的规程。其中规定了对实验动物的要求以及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对动物品系和实验要求记录详细。此后,荷兰、瑞士、瑞典、加拿大、意大利、联邦德国、英国、日本、欧共体等相继效仿,颁布了各自的 “GLP”。 目前GLP已被世界各国所广泛接受,并由此衍生出药品生产操作规范(GMP)、临床操作规范(GCP)等一系列操作规范,从而有力的促进和推动了实验动物及其相关科学的发展与进步,为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奠定了基础。
 楼主| 发表于 2007-3-10 21:3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国内实验动物工作管理体系和管理法规
(一)管理体系
目前,我国实验动物工作的管理模式是统一规划,条块结合,共同管理(见图1)。
根据原国家科委2号令,即《实验动物管理条例》,我国实验动物工作实行政府逐级管理。科学技术部主管全国实验动物的管理工作,统一制定我国实验动物的发展规划,确定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主管本地区的实验动物工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本部门的实验动物工作。有关部门和地区设立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门负责实验动物管理工作。
(二)管理法规
为规范实验动物工作的管理,尽快将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推动我国实验动物整体水平的提高,国家科学技术部作为实验动物工作主管部门,先后发布了许多针对实验动物工作的管理法规和行政规章。这些对促进实验动物科学整体水平的提高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各地区、各行业也根据国家的整体管理,结合自己的特点,制定了各自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1.国家管理法规
    1)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1988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科委以2号令发布了我国第一部实验动物管理法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共八章、三十五条,从管理模式、实验动物饲育管理、检疫与传染病控制、实验动物的应用、实验动物的进口与出口管理、实验动物工作人员、以及奖惩等方面明确了国家管理准则,标志着我国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开始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条例》全方位的推动了我国实验动物科学事业的发展,在国内外引起极大的反响,使我国实验动物科学及其相关科学、医学、药学、乃至整个生命科学有了长足进步,为我国医学生物学及现代生命科学与国际接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
1997年,由国家科委、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7]593号),共五章二十五条。其中明确提出了我国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将实行许可证制度,对许可证的申请和管理也作出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动物质量管理,保证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质量,提出建立“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和“检测机构”,明确的两者的组织构成、任务、条件要求、申请和审批程序。该管理办法的发布和实施,极大的推动了我国实验动物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进程。
为落实《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中提出的任务,科技部先后制定和发布了国家实验动物种子中心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8]174号)、国家啮齿类实验动物种子中心引种、供种实施细则(国科发财字[1998]048号)、关于当前许可证发放过程中有关实验动物种子问题的处理意见(国科财字[1999]044号)、《省级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技术审查准则》和《省级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技术审查细则》(国科财字[1998]059号)。这些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力的促进了实验动物种质的保存利用和资源共享,推动了国家和地方两级检测机构的建设和全国实验动物质量检测体系的形成。
    3)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2001年,科学技术部与卫生部等七部(局)联合发布了《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共五章二十三条。规定了申请许可证的行为主体、条件、标准、审批和发放程序;强调了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通过认证这一法制化管理模式,既能规范科学研究行为,又能促进实验动物事业的发展。
2.地方管理法规
     1)北京市
    (1)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为加强北京地区实验动物管理,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北京地区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特点在先后制定有关地方规章及地方标准的基础上,经过充分酝酿、讨论与协商,以立法形式制定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并在全国率先提交地方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最后经审议批准于1997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一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对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北京条例》)包括八章、三十四条。条例明确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部门的隶属关系、从业单位及其人员的业务要求、实验动物饲养繁育技术程序、实验动物应用条件标准、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条件以及防疫制度和法律责任等有关内容。
为了便于《北京条例》的实施,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科委)同时发布了三个配套规章。这三个配套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北京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在2003年发布“北京市贯彻《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办法”后废止),根据《北京条例》规定北京市实行实验动物许可证制度。许可证的管理是法制管理的核心,对保证实验动物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该办法规定许可证由北京市科委负责管理和发放,其日常管理工作由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承担。《北京市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北京市科委和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其日常管理由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负责。《北京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实验动物从业人员是指“从事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科技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按规定要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必须在北京市科委指定的“北京市实验动物培训机构”按培训内容要求,参加不少于25小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参加由北京市科委组织的统一考核,考核合格并取得北京市科委颁发的“北京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从事相关科学实验与研究。
    (2)北京市贯彻《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国家《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号)和《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加强本市行政区域内实验动物许可证的管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贯彻〈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共二十五条,并于2003年3月1日起实施。《实施办法》明确了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是具体负责实验动物许可证日常管理的机构,明确了申请许可证的类别、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年检制度,特别强调没有取得许可证的组织或个人不得申报涉及动物实验的科研计划项目,不得从事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3)关于加强北京市实验动物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加强本市实验动物的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政务公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北京市实验动物行政执法工作的实施办法》。共十二条。其中规定了实施行政执法的主体、行政执法的程序、质量监督员的职责和行政执法人员规范等。
    (4)其他:
    为进一步作好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规范和落实管理工作的实施,北京市科委还发布了“关于在科研管理工作中贯彻《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的通知”、“关于在本市全面实施实验动物国家标准2001修订版的通知”、《北京地区实验动物质量监督员工作守则》、“北京市实验动物行政执法责任制”等文件,对加强实验动物工作管理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此外,北京市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验收规则、北京市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验收规则、北京市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验收规则(饲料生产)等,使管理工作规范化。
    2)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和科技部等七部局共同发布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使我国实验动物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推动我国实验动物整体水平的发展,使各地方实验动物管理工作更加严格和规范,江苏、福建、山西、山东、河南、河北、四川、上海、广东、安徽、湖南、湖北、重庆等省市先后制定了《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或《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根据这些管理法规加强本地区的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管理。
     台湾省于1987年、1989年和1998年,分别发布实施了《动物保护法》、《动物保护法实施细则》和《实验动物保护法》。此类法律法规从善待、保护以及充分考虑动物福利的角度,强调了对实验动物的管理。如在《动物保护法》的第三章(第十五条至第十八条)“动物之科学应用”中提出,“使用动物进行科学应用,应尽量减少数目,并以使动物产生最少痛苦及伤害之方式为之。进行动物科学应用之机构应组成动物实验管理小组,以督导该机构进行实验动物之科学应用。主管机关应设置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以监督并管理动物之科学应用。科学应用后,应立即检视实验动物之状况,如其已失去部分肢体器官或仍持续承受痛苦,而足以影响其生存品质者,应立即以产生最少痛苦之方式宰杀之。”
     3.部门规章和办法
      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管理需要,政府不同部门也制定了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包括卫生部《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1998)、《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998)、军队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总后卫生部)、关于加强药品研究用实验动物管理的通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0)、广东省医药行业实验动物管理试行条例(1998)等。如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的《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级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规定中医药科研实验室分为一、二、三级,实行分级登记管理。要求在应用实验动物进行实验研究时,所用的动物应为合格的实验动物;动物实验的环境和设施应和实验动物的级别相匹配。在“关于加强药品研究用实验动物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开展药物研究用的实验动物要具有许可证;动物质量、品种等要达到要求;动物设施要达到国家标准以及药品研究的特殊要求;达不到要求的,研究结果无效,研究资料不予承认。这些规定和管理措施从不同的侧面和层次,都极大地加强了实验动物工作的管理力度,保证了科研和生产用实验动物的质量。
(三)我国实验动物管理法规体系完善之探讨
随着社会发展和科学进步,实验动物在科技发展中所处地位、本身的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也在不断的发生变化,需要实验动物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和完善。虽然经过近20年的努力,基本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法制化管理体系,但从实际运行和今后发展趋势来看,目前的法规体系还不完善,特别是执法力度还不够强,需要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为加强实验动物工作的管理和推动实验动物工作的发展,充分发挥实验动物这一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对科技发展支撑作用,应站在国家层面上,根据国家科技长远发展战略的目标,结合我国实验动物工作的现状和科技发展对实验动物的要求,提出实验动物的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阶段目标,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逐步实施,协调管理,全面发展和提高。应尽快补充完善有利于实验动物工作发展的政策环境和法规体系,如制定动物实验管理法、实验动物进出口管理办法、实验动物福利法、实验动物种质资源产权和共享管理办法等,使实验动物这一重要的科技资源在我国科技发展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楼主| 发表于 2007-3-10 21:3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节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培训及职业道德

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包括专业技术素质与敬业精神修养两方面内容。
    为加强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上岗管理,提高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素质,根据《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北京市科委制定了《北京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并明确要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必须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及专业培训,并取得由市科委颁发的  <北京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因此,包括从事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科技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内的所有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要按照《管理条例》和《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由市科委指定的“北京市实验动物培训机构”举办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获得“岗位证书”。 这是由于实验动物科学是综合医学、生物学、动物学、畜牧兽医学等众多学科成果而形成的,实验动物科学技术涉及内容范围极广。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学科之间的交叉融合,新思路、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涌现,也要求适时开展岗位培训。同时还需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结合各自专业和工作领域特点,全面了解与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有关的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只有经过长期努力、刻苦钻研才能真正掌握实验动物科学研究内容的本质,而只有真正掌握了实验动物科学内容实质,才能正确、合理、有效的应用实验动物这一科技实验材料,开展动物实验和相关科学研究并取得预期成果,才能创造性的发展实验动物科学,提高相关领域的研究水平,为发展国民经济作贡献。
敬业精神修养,要求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能够正确认识和对待实验动物科学工作。特别是在我国实验动物工作起步较晚,与其它相关学科相比条件设备落后,工作环境艰苦,实验动物科技人员社会地位相对较低的现阶段,要想搞好实验动物科学,保证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质量,促进我国实验动物科学发展,尽快实现与国际接轨,就要求所有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培养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和勇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制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应该作到:①在管理上,各级领导重视要将实验动物工作与其他学科和领域的工作摆在同等的地位,认识到实验动物工作是科技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到科技工作管理体系之中,整体规划实验动物工作的发展,对实验动物这一“弱势”学科给予一定的倾斜扶持;②要充分发挥单位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或小组)的作用,真正加强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要研究在目前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的形势下,要明确管理委员会(或小组)在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管理中的定位和职责,探索目前条件下管理委员会(或小组)发挥作用的模式,及时发现和应对解决科技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包括动物质量、动物福利与伦理等),为科技发展创造有利环境;③要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也离不开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主体的能动作用,而尊重道德主体—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的自身价值、尊严和权益,则是发挥这一主体能动作用的起码要求。在技术职务评定和工资待遇上,要与其他学科同等对待;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为科技发展所作出的努力和奉献应该得到社会和单位的承认与认可。
相信,通过上述几方面的努力,将会对职业道德问题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有助于当前我国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建设。
发表于 2007-3-19 14:2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很不错的资料,虽然现在没有完全用得上,但这种东西真要用的时候确实不好找,谢谢.
发表于 2007-3-19 19: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资料是不好太好找...感谢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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