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便函〔2019〕562号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关于“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切实做好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和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19〕32号)要求,我局开发了“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系统”,现上线试运行。请各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尽快分配账号,并通知相关企业上线备案。试运行期间,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企业进行产品备案时,需填写《备案产品组分合规承诺书》(附件1),签字盖章后上传备案系统。
联系方式: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饲料饲草处 李大鹏 黄庆生 电话:010—59193306,59192831 全国畜牧总站饲料行业指导处 杨正楠 粟胜兰 电话:010—59194591,59194594
附件:1. 备案产品组分合规承诺书 2.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备案系统”使用说明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19年6月6日
来源:饲料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