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部《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境外企业首次向中国出口饲料、饲料添加剂,应当向农业部申请进口登记,取得饲料、饲料添加剂进口登记证;未取得进口登记证的,不得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另外,新《办法》在第四款中明确规定:“境外企业申请进口登记,应当委托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进口宠物食品登记证的有效期是5年,到期办理延期即可。 一、申请的流程: 资料递交-资料审核-资料审核通过-递交产品进行产品复核检验-产品检验通过-农业部发证-查询发证结果。 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1、生产地批准生产、使用的证明(生产资质、销售资质) 2、委托书 3、产品理化性质 4、产品来源,组成成分 5、制造方法 6、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 7、生产地使用的标签,中文标签样式和商标 8、使用目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9、包装材料,包装规格,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10、生产地以外其他国家,地区的登记材料和产品推广应用情况 如资料审核不通过企业可以进行补交资料后再进行产品复核检测。 二、产品复核检测由农业部指定四大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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