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在超市购买巴氏奶,一定要认准包装盒上的“鲜奶”标签!近日,由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广东省食品学会联合举办的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宣贯会上,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卫生与食品检验监督处有关负责人提醒,巴氏奶不得加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市民假如发现巴氏奶中含有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可以到工商部门举报。
目前十二项新乳品安全标准已正式实施。新标准将原来的《巴氏杀菌、灭菌乳卫生标准》拆分为《巴氏杀菌乳》、《灭菌乳》、《调制乳》三个独立的标准,明确了各自的“术语和定义”。而《巴氏杀菌乳》产品标准中修改了标识的规定,明确了应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鲜牛奶/乳”字样。规定称巴氏杀菌乳是“仅以生牛(羊)乳为原料,经巴氏杀菌等工序制成的液体产品”,“应在产品包装主要展示面上紧邻产品名称的位置,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标注‘鲜牛(羊)奶’或‘鲜牛(羊)乳’”。
本文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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