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681|回复: 3

[执业兽医师] 执业兽医师继续教育开始逐步推进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12-13 17:4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10月28~30日,由中国兽医协会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国药励展承办的第三届中国兽医大会在苏州隆重召开,在这次大会上,中国兽医协会开始明确要组织搭建执业兽医继续教育平台,并在大会期间举行了执业兽医继续教育网站启动仪式,全面实施平台建设工作。
     由此可见,国家在逐步开展执业兽医师资格考试的同时,对已经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的同行们还要加强继续教育学分的管理,在相关文件中明确要求:“注册执业兽医师每年都应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继续教育活动,总学分数不低于40学分,其中A类学分不低于35学分,B类学分不高于5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如果同国家已经形成制度的执业医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做一对比,我们就会发现,中国兽医协会开展的各项对“兽医”的管理几乎同国家对“人医”的管理如出一辙。
     中国执业兽医师网将持续关注该项工作的开展,请诸位同行留意本网站对此政策的继续解读!
来源:中国执业兽医师网www.zhiyeshouyishi.com   

附:人医的医学继续教育学分计算办法,仅作对比用:

(一)Ⅰ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省、市(州)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省、市(州)级学会举办的学术年会,每次授予省、市(州)级学分3学分。
  4、上述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笔记: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在科室交流,每2000字授予1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经单位批准,凡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1-5个月,经考核合格者,每月授予5学分。6个月及其以上,经考核合格者,视为完成每年规定的25学分(不区别Ⅰ、Ⅱ类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著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第一作者-第二作者(依此类推)
  4、国外刊物      10-9学分
  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8-7学分
  或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
  省级刊物       6-5学分
  地(市)级刊物    4-3学分
  内部刊物       2-1学分
  5、科研立项
  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排序(依此类推)?
  国家级课题  10、9、8、7、6、5、4学分
  省、部级课题  8、7、6、5、4、3、2学分
  市、厅级课题  6、5、4、3、2、1、1学分
  6、出版医学著作,每编写1000字授予1学分。
  7、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8、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9、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主讲人可授予2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
  10、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2学分。
  第1项、第3-10项由单位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查授分。
  (三)学分要求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完成规定的学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20分,所获I、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乡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不得低于10分(不区分I、Ⅱ类学分)。产假每年应完成学分10分(不区别I、Ⅱ类学分)。民办医院及个体医疗机构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参加相应级别的继续医学教育。各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所获I、Ⅱ类学分要求按单位分类如下:
  1、医、技、药类专业技术人员
  县级医疗卫生单位
  各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完成市(州)级以上Ⅰ类学分6学分,五年内完成省级以上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5学分,Ⅱ类学分中9——10项(两项合计)不超过15学分。
  2、护理人员
  县级医疗单位
  各级护理人员每年至少完成市(州)级以上Ⅰ类学分6学分,Ⅱ类学分中9——10项(两项合计)不超过15学分。
  3、乡镇以下基层医疗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完成基层医疗单位继续医学教育学分10学分。
  (四)学分登记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级Ⅰ类学分项目及Ⅱ类学分项目后需提供有效学分证明,其中I类学分证明应有同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机构盖章,各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每年底对有效证件审定确认,一次平行登记到继续教育证书和继续医学教育档案。
  (五)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每年将各专业技术人员学分完成情况汇总,根据不同级别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分分类要求,认定学分完成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中国畜牧人网站微信公众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来源互联网,仅供畜牧人网友学习,文章及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010-82893169-805)。
 楼主| 发表于 2012-12-13 19: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谢谢王博士的鲜花啊,上次挂牌还没等给您敬酒您就开始旁观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12-13 23: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通过的仍然需继续学习,提高素养、拓宽知识、强化技能,才能对得起那几个字。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2-15 19: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又学到新东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联系我们

关于社区|广告合作|联系我们|帮助中心|小黑屋|手机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5824号

北京宏牧伟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京ICP备11016518号-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1 Comsenz Inc. GMT+8, 2025-2-6 22:17, 技术支持:温州诸葛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