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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中联蒙脱石 于 2012-7-17 14:41 编辑
文章来源: 大众网
编者按兔,在动物分类学上,隶属哺乳纲;它也是一种常见的家畜。而在民间,它则是机智、善良和吉祥的化身。兔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发掘和整理兔文化,进而弘扬兔文化,是一项很有意义的事情。从本期开始,本报推出栏目《兔文化漫谈》,以飨读者。
“兔”字,早在先秦典籍中就已出现。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描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可见,至少在2500多年前,我们的祖先对兔子就有了初步认识,并创造出了“兔”这个字。在一本记述后弈日常生活的书中也有“兔”字:“后弈猎于巴山,获一兔,大如驴,置柙中,中途失去,柙掩如故。”这段描写充满神话色彩,说,这只野兔的形体竟然如同驴子一般大小,被逮住以后关到一只木头笼子里莫名其妙丢失了。
且不管古人对兔子的形态、大小是如何描述的,也不管其中的神话色彩有多浓厚,现在且让我们考虑一个问题:兔,为何称为“兔”?宋代陆佃在《埤雅·释兽》作了回答:“兔口有缺,吐而生子,故谓之兔。兔,吐也。”古代,科学不发达,认为仔兔是从兔的唇裂中吐出来的,显然是一大谬误。不过,陆佃是解释兔之所以称为“兔”的第一人,算是对文字学和动物学的一个小小的贡献。
古代神话,相传月中有玉兔捣药,故称兔为“月精”、“月德”。唐代权德舆《中书门下贺河阳获白兔表》:“惟此瑞兽,是称月精。来应昌期,皓然雪彩。”北周庾信《齐王进白兔表》:“月德符征,金精表瑞。”
兔在古代,还有“明视”的雅称。最早见于《礼记·曲礼下》:“凡祭宗庙之礼……兔曰明视。”孔颖达解释:“兔肥则目开而视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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