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搬进台北的高楼,小李兴奋极了。小李住在17楼,美中不足的是,小李那十几盆花没处放,阳台朝北,不适合种花。适合种的东侧,却只有窗,没阳台。
“何不钉个花架呢?”有朋友建议,并介绍了专做花架的张老板给小李。
钉花架那天,小李请假在家。张老板果然是老手,他一脚伸出窗外,四平八稳地骑在窗口,再叫徒弟把花架伸出去,从嘴里吐出钢钉往墙上钉。一会儿,张老板跳进窗内:“成了,你可以放花盆了。”
“够结实吗?花盆很重的。”小李不放心地问。
“我们三个大人站上去跳,都撑得住,出了问题,你找我。”张老板豪爽地拍拍胸脯。
“这可是你说的,”小李马上找了张纸,“麻烦您写下来,签个名。”
“什么?”张老板好像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如果你不敢写,就表示不结实。不结实的东西,我是不敢收的。”
张老板勉强写了保证书,搁下笔,对徒弟一瞪眼,“把家伙拿出来,再多钉几根长钉子,出了事,咱可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师徒二人又足足忙了半个多钟头,检查再检查,才气喘吁吁地离去。
后来,小李对我说:“如果我在他钉之前,先讲明要他写保证书,事情恐怕就好得多了。”
记得有一次,我叫工人送印好的新书到家。书很多,堆了一摞又一摞。因为堆得不整齐,我请工人别堆太高,免得地震时倒下来伤人。
几千本书总算堆完了,我看工人忙得汗流浃背,除了运费,还给了他不少小费。
他怔了,不好意思地说:“早知道你要给我小费,应该特别给你堆整齐点。”说着,他跑到书堆前,东推一下,西推一下,可是已经堆完了,再推也没用。
这件事,让我得到个教训。
中国人因为没有给小费的习惯,所以,给小费或任何好处,最好先讲明。有处罚和原则,也应该事先说好。前者是“好话说在先,”后者是“丑话说在前。”
举个普通的例子:如果你带了不少怕摔又笨重的行李到旅馆,明明小费是要最后给的,但是,你可以在第一时间对运行李的人说:“麻烦你小心一点运,等下我会好好谢你。”
说到这里,我也要举个相反的例子,就是当对方根本不预期你的奖赏甚至报酬时,所产生的问题。
某人请亲戚做事,完成之后,某人很客气地照样付钱。亲戚先推,某人硬给,说:“哪能白做,一定要收。”
最后,亲戚收下了。某人在背后说:“什么亲戚嘛,做得又贵又不好。”
他岂知,说不定那亲戚也正后悔呢:“早知道他会硬给我钱,而且一文不少,当初应该好好帮他做。”
这种情况,在中国人的社会中经常发生。如果把原则、酬劳、赏罚,跟人情分开来,所谓“情归情、理归理”,好话丑话都说在前面,是不是会更好呢?
这不再是个能猜来猜去的社会,而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的社会。该讲明的事,如果都早早讲明,事情会完满得多。
故事说明的道理:好话说在先,给对方确立一个既定的目标,以便对方有期待感地完成;丑话说在前,是给对方设立一个不能逾越的藩篱,免得事后不满意再有所纠纷。可无论是好话还是丑话,把原则讲清楚,事情才好办,否则丢了银子好说,伤了和气就难办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