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isi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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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8 20:3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论坛,不断发展,不断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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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7 14:44: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中国移动 于 2010-6-27 21:37 编辑

支持论坛的改革,国家领导人也在定期换届选举哦~
感谢对我的信任,我也没有被除名!:bu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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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8 17: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个小建议,版主审核能否增加论坛币或威望

点评

:tiaotiao:支持!:tiaotiao::tiaotiao:  发表于 2010-7-3 18:19
:handshake  发表于 2010-6-29 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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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5 09:42:12 | 显示全部楼层
猪爪爬天下,你就偷着乐吧,如果继续这样下去, 下批名单肯定有你……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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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8 12: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经常出差,或许会耽误一些论坛的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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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30 15:28: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建议列入“黑名单”后,应提前与之沟通一下会更好些。
当上版主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但是取消却是瞬间的事。请管理员“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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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4 12: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谋易 于 2011-2-4 12:05 编辑

          条例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发布的,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的某些具体事项而作出的,比较全面系统、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性公文。条例是法的表现形式之一。一般只是对特定社会关系作出的规定。条例是由国家制定或批准的规定某些事项或某一机关组织、职权等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也是指团体制定的章程。它具有法的效力,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是从属于法律的规范性文件,人人必须遵守,违反它就要带来一定的法律后果。
          所以,可以叫《管理办法》,怎么可以叫做条例?这是常识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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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4 22:45: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很忙,没时间管理论坛,很对不起大家,把我除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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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2-14 22:56: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谋易 的帖子

已经修改过来了,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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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1 09:2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水产的版块越来越冷了,让我心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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