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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专家”站到阳光下
一个人是否专家由其专业评定,这种专业评定就其专业领域来说是非暗箱的,也即应是阳光下的评定。如果一个专家要得到公众承认,同样也必须站在公众的阳光下,否则便大可怀疑。卫生部网站2月14日出现了一篇报道,声称“专家认为饮用添加OMP的牛奶不会产生健康问题”。我仔细阅读该报道,不仅行文中没有时间、作者这样基本的作文要素,更找不出一个所谓“专家”的名字。阳光下根本看不到任何专家的面目,这样的“专家”要公众承认其为专家,除非公众没有自己独立判断。
蒙牛公司生产的添加OMP的“特仑苏”此次引发食品安全公共事件,表面上是因为“OMP不是我国现行国家卫生标准允许使用的食品原料。依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进口没有国家卫生标准的产品应当经过卫生部的批准。蒙牛公司进口并使用OMP没有事先申请批准,并擅自夸大宣传产品功能,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也即主要是由其进口和使用OMP的程序缺陷而导致,但根本上是一个添加OMP的牛奶是否安全的问题。蒙牛公司生产和销售“特仑苏”并不是今天的事,而是在2006年春就推出了,当时蒙牛公司一再向公众强调,这是一个“由国家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设题、蒙牛乳业担纲研发”、“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机构”参与研究推出的产品。国家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所属机构,相当于部级机构。这一背景下隆重诞生的“特仑苏”,其进口和使用OMP的程序两年后才被“有关执法部门”发现,已经证明所谓的程序并不是关键问题,关键的是“健康问题”,正因为这样,才有这样一个没有时间、作者要素的报道出现。
声称OMP牛奶“不会产生健康问题”实在太不阳光了。这样的声称到底是某个报道作者的个人行为,还是卫生部的行为,或者是某个个人代表卫生部发出的声音?卫生部网站2月14日的这篇报道在跟公众捉迷藏。具体报道内容更是稀里糊涂,声称是“卫生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组织卫生、营养、毒理、食品、农业等方面的专家”,但是,这些“专家”到底都是些什么人呢?是不是真的是专家?他们叫什么名字,在什么单位,拥有什么专业资格和职务?对于公众来说,一切都是在暗箱里,而不是在阳光下。
早在去年12月,《第一财经日报》就连续刊登了《激素蛋白IGF-1与特仑苏OMP之疑》、《特仑苏“造骨牛奶蛋白”身份存疑》、《蒙牛OMP专利再探》等文章,对所谓“特仑苏”进行了集中的舆论质疑,这些质疑的焦点不是蒙牛公司进口和使用OMP的程序问题,而是添加OMP本身的食品安全问题,因而主要就是一个专业认证问题。卫生部网站2月14日报道声称“专家对蒙牛公司使用的OMP食用安全性进行了研讨”,“专家根据对OMP的来源、生产工艺、添加量、检验报告以及国际同类产品政府许可和国外使用情况,认为消费者饮用目前市场上的该产品没有健康危害”。竟然不是认证,而只是一个“研讨”。不需要提交专业论文的中国特色“研讨”,不过就是一帮人的座谈会而已,是拿出一堆文件和资料边喝茶边翻翻边聊聊。专业认证是个科学的活动,必须经过严格的实验、试验、跟踪、观察、统计、报告等环节,怎么仅仅通过“研讨”就可以得出结论呢?
“特仑苏”食品安全的关键是添加OMP,添加OMP的核心问题就是激素蛋白IGF-1是否具有致癌性。如果要说明“添加OMP的牛奶不会产生健康问题”,就必须认证激素蛋白IGF-1不具有致癌性,而不是不向公众说出名字的专家“研讨”。但是,至今为止没有一名专家公开站出来,依靠科学界已经有的认证或他自己新的认证宣布激素蛋白IGF-1不具有致癌性。也许,这是永远无法证明的,因此,就没有“专家”站到阳光下来了!
(作者顾则徐,系法律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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