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加强监管,有效防控疯牛病 从1985年4月英国发现第一例疯牛病至今,疯牛病的肆虐和蔓延,已经给许多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尽管近几年在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下,全球疯牛病的发病率约以50%的速率下降,但其蔓延的势头仍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疯牛病的阴云仍笼罩于每个国家的上空,久久不肯散去,随时都有可能导致一场重大的疫病风暴和社会危机。我国目前虽然尚未发生过疯牛病,但疯牛病的潜在威胁依然存在,畜牧生产的实际情况并不容我们过于乐观。因此,我们必须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继续加强监管,有效防范疯牛病的发生,控制其蔓延。
1.继续加强监管的必要性
1.1.疯牛病的危害十分巨大
疯牛病是牛的一种进行性、高致死性神经系统传染病,可通过食物链传给人和其它动物,其潜伏期长达4~6年,并且难以在动物活体上进行早期检测。尽管疯牛病的发病率很低,但病死率极高,发病后几乎100%死亡,至今仍缺乏有效的治疗方法。此外,由于疯牛病的致病因子是一种具有抗蛋白酶作用的糖蛋白,对理化因子有着超强的抵抗力。所以,常用的医学消毒程序、食品加工工艺(如烹调、巴氏灭菌法、冷冻、曝晒和腌渍)都不能使其灭活,也很难找到合适的药物将其灭活或从体内清除。因此,疯牛病的传染性、危害性大大高于已知的各类微生物和寄生虫所引发的疾病,实际上已成为继艾滋病之后,比艾滋病更难制服的世界性的特殊传染病。它的扩散和蔓延已引起世人的极大恐慌,被誉为“21世纪对人类最大的挑战”。
1.2.疯牛病对经济的破坏力极强 正因为疯牛病的传染性、危害性极强,所以它对经济具有近似“原子弹”般的破坏力。在短短十几年间,疯牛病在世界上迅猛蔓延,给英国和欧洲各国带来严重危害,数百万头牛羊无法出售,各国政府不得不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将其隔离和烧毁,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以疯牛病最为严重的英国为例。自1986年至1995年,英国国内有15万头牛感染了疯牛病。为此,英国政府将其国内的1100余万头牛,全部进行了屠宰和做卫生处理,其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00亿美元。此外,疯牛病对经济的破坏力还表现在它不同于其它疫病,只需发生一例就足以对经济产生致命性的破坏作用。这里仅以美国为例。美国是一个畜牧业发达的国家,仅牛肉业总产值估计就可以达到1750亿美元,支撑了100多万个企业、农场和饲养场。每年牛肉出口的贸易额约有32亿美元,是支撑美国经济成长的重要动力。但是,自从2003年12月23日在华盛顿州发现首例疯牛病病例以来,包括中、日、韩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对美国牛肉关上了大门。使美国仅在短短的6个月内,经济损失就达到了30亿美元,其养牛业和牛肉出口遭受了严重的冲击。
1.3.疯牛病的威胁并未真正离我们远去 疯牛病在英国发生后,为了防止疯牛病的传入,我国政府陆续发布法规和管理条例,并采取了一系列的监管措施,有效地防止了疯牛病的入侵。2001年2月14日,农业部发布了《中国疯牛病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指出我国没有疯牛病,也未发现与疯牛病发病相关的病毒。同时该报告还认为,国内没有疯牛病疫情发生的基本要素。此外,近几年在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下,全球疯牛病的发病率约以50%的速率下降。这些信息很容易让人们感到,似乎疯牛病的威胁正在渐渐离我们远去。然而2006年,日本、美国、加拿大、奥地利又相继多次发生疯牛病。就连动物疾病预防比较成功、兽医管理体制非常完善的瑞典也发现了首例疯牛病。而此前瑞典是欧盟唯一享有疯牛病低风险特殊待遇的国家。这些事件都表明,尽管疯牛病的发病率在持续下降,但它在世界上蔓延的势头仍然未得到有效的遏制,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依然存在着被疯牛病侵袭的危险。
1.4.我国也有疯牛病疫情发生的基本要素 农业部发布的《中国疯牛病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认为,疯牛病主要传染途径是食物链,主要的原因是集约化饲养使用动物性饲料,如肉骨粉等。而在我国,牛羊主要是散养,所使用的饲料多是天然饲料。因此,国内没有疯牛病疫情发生的基本要素,缺乏必要的传播途径。这一结论无疑是较为客观可信的。但是,我们同时还应该看到,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反刍动物生产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尤其是奶牛业发展迅速,奶牛存栏数每年都在以超过20%的速度增长。奶业在农村经济及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高,已成为近几年我国农村经济的新亮点。随着反刍动物生产的快速发展,其饲养方式不断转变,由散养逐步过渡到圈养、规模饲养,由原来以食草为主转变为以食用配合饲料为主。在养殖过程中,配合饲料时需加入含蛋白、钙、磷等较高的原料,这就使得肉骨粉的使用成为可能。加之目前我国动物源性饲料进口、生产和销售不规范,牛羊饲养过程中违规使用肉骨粉等动物源性饲料的现象还较普遍,这无疑为疯牛病的发生提供了传播途径,大大增加了疯牛病疫情发生的风险。此外,疯牛病还可以通过胚胎和精液传播,而我国每年都从国外进口大量的精液和胚胎。并且在很多中小规模的养殖场,牛精液的使用、系谱的纪录和病牛的屠宰处理非常混乱,这也大大增加了疯牛病发生和传播的几率。
1.5.我国的畜禽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需与国际接轨 几年来,欧洲各国因为疯牛病,销毁了大量牛肉。其它国家也均在最短的时间内“封杀”欧洲牛肉。但由于饮食习惯的影响,国际牛肉市场的需求量依然很大。我国没有疯牛病,也未发现与疯牛病发病相关的病毒,因而中国牛肉的出口似乎有了很大的商机。然而,疯牛病席卷欧洲导致的巨大的市场真空并没有被我国安全的牛肉所填补,近几年我国活牛及牛肉制品的出口是微乎其微。究其原因,除了我国肉牛生产商品化程度低,牛源不足以外,我国的牛肉质量和食品卫生管理体系达不到国际标准,管理措施不符合国际惯例,是另一重要原因。我国也是畜牧业大国,随着反刍动物生产的快速发展,国内相关畜产品市场必将日渐饱和,那时开拓国际市场势在必行,而且至关重要。今后要增加我国畜产品的出口,就必须提高我国畜产品的质量,在管理上和国际惯例接轨。因此,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畜禽疫病防控体系的建设必须要与国际接轨。通过畜禽疫病防控体系和其它安全管理制度与国际的接轨,力争使我国的无规定疫病区得到国际承认,使进口国按照OIE的标准给予我国动物疫情区域化待遇,以为我国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准备必要的条件。
2.继续加强监管的措施
2.1. 继续加强法制建设
为了防止疯牛病传入我国,早在1990年6月1日农业部下发了《关于严防牛海绵状脑病传入我国的通知》(农检疫发[1990]8号)。此后,又先后发布了《关于禁止使用反刍动物源性饲料饲喂反刍动物的通知》(农饲综[1992]36号)、《关于加强对进口饲用油脂和动物性饲料经营和使用管理的通知》(农牧发[1999]14号)和《关于加强肉骨粉等动物性饲料产品管理的通知》(农牧发[2000]21号)等文件,对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立了法律依据。但目前我国牛羊养殖过程中,牲畜的个体识别标识和防疫档案管理十分混乱,对病畜的处理也十分随意。在牛羊的屠宰过程中,产品及废弃物的检验、分类及销售等方面的管理尚存在较大欠缺。因此,亟待建立和完善一系列与养殖和屠宰相关的安全管理法规条例。
2.2.制定完善检测标准 2004年公布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是我国动物源性饲料管理的基本法则。对饲料的生产管理、经营、使用和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作了详细的规定。办法中明确要求禁止在反刍动物饲料中使用动物源性饲料产品(乳及乳制品除外)。但是,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动物源性成分的检测标准和办法。仅有的一部关于牛、羊源性成分的检测标准是由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制定的行业标准,该标准已经相对落后,检测结果的灵敏度相对较低。对饲料产品中的动物源性成分特别是反刍动物源性成分进行监督检查时缺乏可靠的依据,对各种掺假行为无法做出科学的判断,大大影响了监督检测的法律效力。急需针对饲料中的动物源性成分,建立几种不同的有科学依据的、更为先进的检测方法,这也是关系到饲料安全的重要基础。因此,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在立项的方向、支持方向上,以及科研单位和企业必须调整研究方向,加大基础理论和检测技术的研究,建立健全饲料质量标准和检测标准,为质量监督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2.3.完善检验监测体系 为防范动物疫情发生,我国投入资金40多亿元,建立了一套包括中央、省、地、县四级网络的动物疫病防治检验监测体系。但目前该体系存在着明显的不足。许多基层管理部门的监测机构不健全,监测职责不明确,缺少专门的工作人员和运行的经费,缺少检验的设备和手段,检验人员的技术还很落后。这无疑大大削弱了我国疯牛病监督检测的执法力度。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检验监测体系的建设。针对饲料生产、畜群管理、屠宰过程设立不同的监督检测机构,明确职责,协调管理。同时,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将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兽医门诊、海关进出境检疫等单位或部门逐步纳入到动物疫情检验监测系统之中,有效扩大其规模,增加其运作能力。增加设备和运行经费的投入,改善检验条件,保证监督和检测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2.4.规范信息管理 1997年为应对疯牛病问题,保持消费者对牛肉的信心,欧盟开始建立牛肉信息可追踪系统,此后又推广到了其它食品的生产,形成了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目前,继欧盟以后,日本、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都在大力推广该系统的使用。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是一个保证食品市场各个阶段的信息流的连续性的保障体系,该系统对饲料、家畜、食品及与食品、饲料制造相关的物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阶段的主体作了规定,以保证可以确认以上的各种提供物的来源与方向,以便能够在各个环节追踪检查产品,有利于监测任何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不利影响。国外的经验表明,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的发展作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以及克服消费者信息不足的重要手段,已经显示出巨大的有效性。目前我国的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各环节还存在着很多漏洞,如饲料标签不规范,畜禽个体标识和疫病档案管理混乱,动物屠宰加工不规范等。同时,各环节信息档案也缺少统一的管理平台,信息流的连续性午饭保证。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的不完善,使贸易中的动物及相关产品的信息难以识别和追踪,增大了疯牛病监管的难度。因此,必须加大投入,建立信息管理平台,规范信息管理,完善相关的食品信息可追踪系统。
2.5.加强培训与交流 当前我国畜牧业生产相对落后,行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法制观念较差,对疯牛病的危害和特性认识不足。因此,必须要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应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着重加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防范疯牛病相关知识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疯牛病与反刍动物饲料的关系,让饲料生产企业、养殖户、屠宰厂、畜产品加工企业清楚在生产过程中防范疯牛病中职责和义务,增强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应加强检验机构技术人员的培训,使他们掌握反刍动物成分的最新检测方法,确保肉骨粉检测的灵敏性和准确性。同时,在加强国内基础研究的同时,还应加强国际交流。欧洲、日本、加拿大、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在疯牛病的宣传、防范、检测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物力、人力和财力,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很多经验。我国可以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以确保畜禽疫病防控体系的迅速完善,有效防范疯牛病的入侵。
3.结语 疯牛病对社会安全的危害和经济的破坏十分强大。就目前国际疯牛病的发展情况和本国国情来看,我国发生疯牛病的危险依然存在。一旦只要有一例疯牛病发生,都会给整个社会造成巨大的恐慌和危害,对畜牧业也会造成致命性的打击。因此,我们只有依靠科技进步和全社会的共同协作,继续加强法制建设,不断制定和完善检测标准,不断完善检验监测体系,不断规范食品信息管理,不断加强人员培训与经验交流,才能有效防范疯牛病的发生和蔓延,我国的社会安全和经济建设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总之,为保证我国国民的健康安全和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仍需继续加强对疯牛病的监管,仍需不断完善我国的畜禽疫病防控体系。疯牛病防控工作不可有一丝懈怠。
作者简介:赵胜军(1975~),男,内蒙古通辽人,博士,任教于武汉工业学院饲料科学系,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动物营养与饲料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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