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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2 14: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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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问题方面我也和我的律师咨询过, 护卫犬比保镖要强.因为保镖在正当防卫过程中,难以把握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度的尺度。所以保镖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有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而护卫犬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几乎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但养护卫犬是人为故意养的,主人有可能承担极微小的责任的可能(仅仅是可能)。但野猪在完成护卫工作的过程中,没有任何(国际上任何国家的法律,包括中国的法律)法律条文涉及到野猪这种最多属于畜牧养殖产品的法律责任问题。(连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都没有任何依据)!
犯罪分子非法侵入私人领地,被领地中的野猪所伤属于自然天灾。领地主人没有任何承担法律责任的依据。但护卫犬把侵入领地的犯罪分子伤害,则有可能被找到主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条文。野猪没有法律条文涉及到对侵入私人领地进行犯罪的问题。
也就是说,犯罪分子非法侵入私人领地进行抢劫杀人犯罪实施过程中,被私人领地中的护卫野猪所伤害,野猪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资格。而且犯罪分子的有关亲属及亲友,不可能在目前世界上任何国家的法律条文中,寻找到任何法律依据追究私人领地所有者的法律责任问题。
这多省心啊!
而且一般情况,犯罪分子对某私人领地进行抢劫之前都会进行反复仔细地“踩点”(就是调研工作,非常细致的),当他们知道领地内有巨型野猪集群护卫的话,他们一般情况,都不愿意进行强行尝试野猪的护卫效果究竟如何了。别看犯罪分子藐视法律,但他们对野猪的杀伤力不会藐视的!
实际上,身着三层卡夫拉材料防弹衣的成年雄性野猪,就如同自动装甲切割机!目前世界上最好的轻武器已经不能奈何它们了。AK47,或M16都如同儿童玩具了。
[ 本帖最后由 秋风劲 于 2008-2-22 14:19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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